相狀

相狀

相是指除了本體外的一切表面的東西,是可以通過眼耳鼻舌身等感受得到的東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相狀
  • 拼音:xiāng zhuàng
  • 注音:ㄒㄧㄤ ㄓㄨㄤˋ
  • 釋義:相類似
【引證解釋】 北魏 酈道元 《水經注·谷水》:“按釋 法顯 行傳,西國有爵離浮圖,其高與此相狀。”
《佛學大詞典》是這樣解釋的:梵語laks!an!a。即形相或狀態之意;乃相對於性質、本體等而言者,即指諸法之形像狀態。大乘入楞伽經卷五剎那品(大一六·六二○下):‘此中相者,謂所見色等形狀各別,是名為相。’另據大智度論卷三十一所載,一切法有總相、別相二種。總括而言,無常等為其總相;別而言之,則地為堅相,火為熱相,乃至色等之形狀各別,而皆有其特殊之相。又以性為物之本體,相則為可識可見之相狀。大乘起信論言真如有體、相、用三大,所說相大者,謂真如之自體,有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真實識知等諸功德義,故稱為相大。此外,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九等稱,一切有為諸法皆具有生相、住相、異相、滅相等四種變化,稱為四相。大智度論卷三十一謂,諸法之相有:有相、知相、識相、緣相、增上相、因相、果相、總相、別相,及依相等十相之別。十地經論卷一則舉出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六相。大乘起信論則分別為有相、無相、非有相、非無相、有無俱相、一相、異相、非一相、非異相、一異俱相等。此外,在因明(論理學)中,則有因三相之說。〔入楞伽經卷七五法門品、大智度論卷二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二、顯揚聖教論卷六、成唯識論卷二、卷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