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怨(古籍)

相思怨(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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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怨》是唐代李元紘五律詩。【作品出處】《全唐詩·卷108_3》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相思怨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五律
  • 作者李元紘
基本信息,作者簡介,作品原文,作品註解,作品賞析,

基本信息

【作品出處】《全唐詩·卷108_3》

作者簡介

李元紘,其先滑州人,世居京兆之萬年。本姓丙氏。曾祖粲,隋大業中屯衛大將軍。屬關中賊起,煬帝令粲往京城以西二十四郡逐捕盜賊,粲撫循士眾,甚得其心。及義旗入關,粲率其眾歸附,拜宗正卿,封應國公,賜姓李氏。高祖與之有舊,特蒙恩禮,遷為左監門大將軍,以年老特令乘馬於宮中檢校。年八十餘卒,謚曰明。祖寬,高宗時為太常卿,別封隴西郡公。父道廣,則天時為汴州刺史。時屬突厥及契丹寇陷河北,兼發河南諸州兵募,百姓騷擾。道廣寬猛折衷,稱為善政,存收慰撫,汴州獨不逃散。尋入為殿中監、同鳳閣鸞台平章事,累封金城縣侯。卒,贈秦州都督,謚曰成。
元紘少謹厚。初為涇州司兵,累遷雍州司戶。時太平公主與僧寺爭碾磑,公主方承恩用事,百司皆希其旨意,元紘遂斷還僧寺。竇懷貞為雍州長史,大懼太平勢,促令元紘改斷,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終無搖動。”竟執正不撓,懷貞不能奪之。俄轉好畤令,遷潤州司馬,所歷鹹有聲績。開元初,三遷萬年縣令,賦役平允,不嚴而理。俄擢為京兆尹,尋有詔令元紘疏決三輔。諸王公權要之家,皆緣渠立磑,以害水田,元紘令吏人一切毀之,百姓大獲其利。又歷工部、兵部、吏部三侍郎。十三年,戶部侍郎楊瑒、白知慎坐支度失所,皆出為刺史。上令宰臣及公卿已下精擇堪為戶部者,多有薦元紘者,將授以戶部尚書,時執政以其資淺,未宜超授,加中大夫,拜戶部侍郎。元紘因條奏人間利害及時政得失以奏之,上大悅,因賜衣一副、絹二百匹。擢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頃之,加銀青光祿大夫,賜爵清水男。

作品原文

望月思氛氳,朱衾懶更熏。
春生翡翠帳,花點石榴裙。
燕語時驚妾,鶯啼轉憶君。
交河一萬里,仍隔數重雲。

作品註解

1、氛氳:( fēn yūn) 1.指陰陽二氣會合之狀。
2、衾[qīn]1.被子:~枕。2.屍體入殮時蓋屍的東西。

作品賞析

李元紘這一首有名的五律,其妙處在於,詩人以雄勁的筆觸,描寫相思怨的藝術概括。他通過對於時間和空間的意匠經營,以及把寫景、敘事、抒情與議論緊密結合,在詩里熔鑄了豐富複雜的思想感情,使詩的意境雄渾深遠,既激動人心,又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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