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可構造性

相對可構造性是由法國數學家、工程師萊維(Levy, A.)與休恩菲爾德((Shoenfield,J. R.)在美籍奧地利數學家哥德爾(Godel , K.)的可構造性方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可構造性理論。

定義
相對可構造性(relative constructibility)一種可構造性理論..設A為任意集合,仿照可構造集全域L的構造方法定義LQ [A]如下:
相對可構造性
當a為極限序數時,
式中Def(x)=cl(X }J {X} }J {A}JX}) (}P(x),On 為序數全域.稱L[A]為相對A的可構造集全域, L[A]中每一元素稱為相對A可構造集.I[曰]即為 I . L [A]具有與I相類似的性質,事實上,對任何集合A: 1. L[A」為ZFC的模型. 2. L[A]滿足」X(V一L葉]). 3.存在序數a。使得對所有 a異ao,L[A} } 2}"一叭a+}. 相對可構造集全域還可用另一種方式構造.設 A為一個可傳集合,定義LQ(A)如下:
相對可構造性
當a為極限序數時,
L(A)具有類似於L[A]的性質,但它們之間的最大區別在於AC在I (A)中可以不成立.相對可構造性方法比哥德爾的可構造性方法具有更大的靈活性,用它可以獲得很多更為細緻的相容性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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