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達法

直達法,亦稱“直達綱” 。指的是宋代漕運方式之一。宋初用轉般法送輸東南的漕糧。天聖中,真、楚州堰改為水閘,從此東南金帛茶布等物直達京師 (開封) ,惟六路上供斛斗(粟、米) ,還用轉般法。靖康元年 (公元1126年) 兩法並用。

崇寧三年 (公元1104年) ,為免除吏卒糜費和侵盜,規定以後陸路郡縣連運至湖南、湖北的,都各認歲額,一律直運京師。大觀三年 (公元1109年) ,一度恢復轉般法,政和二年 (公元1112年) 又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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