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消費利得

直接消費利得指項目的產出以直接用戶的支付意願作衡量尺度計算出的得益或貢獻。一般來說,項目的淨產出可以分成增加供給量和節省資源兩種情況。

增加供給量的利得應區別不同情況分別計算:對於增加的消費品供給按消費者的支付意願估價(必須剔除限制、壟斷和降價的三種影響);對於增加的中間生產者貨物的供給可按中間生產者的支付意願估價(須剔除限制、壟斷、降價和中間生產者壟斷的四種影響);對於代替進口或增加出口的貨物供給可按節約外匯支出或創匯收入量估價;對於不在市場上出售的免費供應貨物,可估算其可能獲得的銷售價格並作出總的估價;不同時期的利得應按中央計畫人員提供的社會貼現率換算成現值。節省資源的淨產出的利得可按被替代品的直接消費利得估價;如替代投入品,則按投入品的成本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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