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

建設項目直接產生的淨產值叫做直接效益。由建設項目的投產引起相關項目淨產值的增長,叫做建設項目的間接效益。一個建設項目的投產,可能引起其他新項目的建立,例如為了半成品進一步加工,而建立的其他項目等; 也可能需要把現有設備加以改造或擴建,使之現代化; 或者需要利用其他企業現有的閒置生產能力。當建設項目與其相關項目建立了明確關係時,就可以計算其間接效益。

其計算方法是:
(1)對於其他新項目,取其預計的淨產值,也可以把它包括在直接淨產值內;
(2)對於改造或擴建的項目,取其改造或擴建後增加的產出值與投入值之差額,即比以前增加的淨產值;
(3)對於利用閒置生產能力,取其利用後增加的產出值與投入值之差額,即比以前增加的淨產值。
關係項目的工資支出,可以採用類似的方法計算: 其他新項目的工資,取其預計的工資總額; 改造或擴建項目的工資,取其改造或擴建前後的工資差額,即取其增長額,如果比以前減少,用負號表示,從工資總額中減去; 利用閒置生產能力的工資,取其增加額。
將計算建設項目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的有關資料,加以匯總,就可以求出建設項目的社會盈額。
現將建設項目的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的計算方法,舉例如下表。
根據下表所列資料,可以計算建設項目的直接效益、間接效益和總效益:
直接效益: 248.3>155.3→93社會盈餘
間接效益: 172.6>50.8→121.8社會盈餘
總效益: 420.9>(155.3+50.8)→214.8社會 盈餘
這個項目的社會盈餘總額214.8千元,其中間接效益占56%。創造的積累較多,經濟效益好,可以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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