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社會公眾

目標社會公眾

目標社會公眾是指直接或間接影響企業實現自身和社會整體長期利益同時最大化,企業可以通過一定的方式、策略和途徑施加影響的各種社會主體集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目標社會公眾
  • 外文名:Target social public
目標社會公眾的特徵
第一,相關性與相對獨立性的統一。目標社會公眾相關性有兩層含義:一是能夠成為企業目標社會公眾的社會經濟主體集合,必須與企業實現自身和社會整體長期利益同時最大化這一根本目標具有某種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因為他們的消極或積極影響將不利於或有利於企業實現自身和社會整體長期利益同時最大化這一根本目標;二是能夠成為某特定企業目標社會公眾的社會經濟主體之間也具有某種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如產業鏈資金鍊、價格鏈等關係。
與此同時,組成目標社會公眾的社會經濟主體集合的各主體之間是相對獨立的,這種相對獨立性是指為了共同的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他們有資格和可能組成各種各樣的聯合體,免受其他社會經濟主體的影響或反過來影響其他社會經濟主體。
第二,可被影響性與可施影響性統一。傳統市場行銷管理理論中市場區隔理論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指導企業在市場區隔確定目標市場後,實現企業利用有限的資源最大限度地影響目標市場消費者的行為,實現企業經濟利益最大化。同樣,戰略行銷管理理論中目標社會公眾理論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指導企業對社會公眾細分確定目標社會公眾後,實現企業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資源影響目標社會公眾的行為,實現企業自身和社會整體長期利益同時最大化這一根本目標。所以企業所確定和面對的目標社會公眾必須是企業能夠通過一定的方式、策略和途徑對其施加某種影響的社會經濟主體的集合,換句話說,目標社會公眾具有可被影響性。
作為具有獨立性的社會經濟主體集合的目標社會公眾,他們可被影響但並不是完全被動地接受某種特定主體的影響,他們還可以對某種特定社會經濟主體施加相應的影響。可被影響性與可施影響性是統一的。
第三,相對穩定性與動態性的統一。
動態性有兩層含義:一是從某特定企業而言,因為其經營產品和經營行為覆蓋的地理範圍、經營戰略、生命周期階段與外部環境的變化,它所面對的各種類型具體的社會經濟主體可能也是不斷變化的;二是從不同企業而言,儘管他們所面對的目標社會公眾包含的社會經濟主體類型基本相同,但是,他們所面對的各種類型具體的社會經濟主體可能是大相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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