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9大目標任務

和諧社會9大目標任務

2006年為期四天的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10月11日在北京閉幕。

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 九大目標和主要任務、五方面具體部署,以及六大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諧社會9大目標任務
  • 地點北京
  • 主體: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
  • 舉辦時間 :2006年
(一)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二)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三)社會就業比較充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
(四)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
(五)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形成;
(六)全社會創造活力顯著增強,創新型國家基本建成;
(七)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秩序良好;
(八)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明顯好轉;
(九)實現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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