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紹題刻位於連雲港市海州區朐陽街道白虎山北牛眼洞上方小路東側的岩石上,由北向南的第二塊題刻,北距牛眼洞約10米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紹題刻
- 所屬年代:唐代
文物歷史,文物特徵,
文物歷史
刻於唐大中十二年(858)刻文為:“海州刺史賜緋魚袋盧紹、軍事判官左領侍衛倉曹參軍前軍事判官、前太子通事舍人王句。大中十二年正月七日仝登。” 石刻中所提到的“賜緋魚袋”是唐代官員隨身佩戴的魚符。唐代的魚符有兩種:一種是朝廷遣兵,更換地方長官用的魚符;一種是官員隨身佩戴的魚符。盧紹所佩戴的魚符正是其中的第一種。佩戴魚符之制始於隋文帝開皇年間,但佩戴魚袋則為唐代始創。這是研究唐朝官制的重要史料。
文物特徵
刻石面西,楷書。刻面寬98厘米、高80厘米、字徑10×11厘米、款徑6×8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