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涌瀅,男,漢族,雲南瀘西人,1972年5月生,1990年12月參加工作,199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雲南省瀘西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0年4月9日,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訊息,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盧涌瀅涉嫌濫用職權、挪用公款、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涌瀅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72年5月
- 出生地:雲南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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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0年12月至1993年09月 在瀘西縣金馬鄉政府工作;
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 脫產到雲南工學院建築工程系讀書;
1995年07月至1995年12月 在瀘西縣金馬鎮土管所工作;
1995年12月至2002年08月 在瀘西縣土地局工作(期間,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雲南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2年8月至2004年6月 任瀘西縣三河鎮人民政府科技副鎮長;
2004年6月至2006年1月 任瀘西縣三河鎮黨委副書記;
2006年01月至2007年11月 任瀘西縣舊城鎮黨委副書記;
2007年11月至2010年12月 任中共瀘西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效能監察局局長;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 任瀘西縣三塘鄉黨委委員、書記;
2012年12月至2014年4月 任瀘西縣金馬鎮黨委委員、書記;
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任瀘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局長;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任瀘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 任瀘西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瀘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11月 任瀘西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人事任免
2017年3月31日,瀘西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盧涌瀅為瀘西縣第十六屆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11月4日,據紅河州紀委監委訊息,盧涌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20年4月9日,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訊息,盧涌瀅(副處級)涉嫌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一案,經紅河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屏邊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屏邊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盧涌瀅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盧涌瀅,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屏邊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盧涌瀅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挪用公款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