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公約又稱歐洲經濟共同體專利條約。1975年在盧森堡簽訂。該條約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國家統一的專利制度。比歐洲專利公約的規定又進了一步。根據該條約批准的專利,成為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專利,在共同體各國都有效。
根據歐洲專利公約,歐洲專利局授予的專利權,並不是在所有的成員國都有效,而只是在申請人所指定的一個或幾個國家生效,其效力由這些指定國的國內法予以規定。目前,該條約尚未生效。
盧森堡公約又稱歐洲經濟共同體專利條約。1975年在盧森堡簽訂。該條約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國家統一的專利制度。比歐洲專利公約的規定又進了一步。根據該條約批准的專利,成為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專利,在共同體各國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