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曉琴,女,生於1983年5月,浙江金華東陽人。
2014年9月30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盧曉琴,其詐欺罪成立,處以無期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曉琴
- 出生地:浙江金華東陽
- 出生日期:1983年5月
- 職業:警察
- 性別:女
人物經歷,偷渡豪賭,法庭審判,
人物經歷
生於1983年5月的盧曉琴,浙江金華東陽人,其父母在廣東中山等地經營紅木家具廠等生意多年,積下億萬家財。
高中畢業後,盧曉琴在武警杭州某部服役3年,因面容姣好,有“警花”之譽。退役後,盧曉琴與盧欽成婚,並育有一對龍鳳胎兒女。
按照盧曉琴丈夫的陳述,2004年前後,盧曉琴與他開始到澳門賭博,起初“只是玩玩的性質,還沒有上癮。”2006年左右,盧曉琴和丈夫到父親在廣東的紅木家具廠里幫忙。2011年下半年,生意難做,兩人返回東陽,基本“一直就是玩了”,玩牌、賭博,去澳門的次數開始多起來。 很快,盧曉琴就把自己原有的積蓄輸得差不多了。
2012年2-3月間,盧曉琴結識了東陽最大民營企業之一的浙江某公司的老闆娘徐某光。盧曉琴以還貸為由,在2012年3月7日,向徐某光借了第一筆錢160萬元。之後,盧曉琴向徐某光借款的次數越來越多,至2013年6月14日案發,盧曉琴從徐某光處累計借款44次,金額14,693.25萬元。借來的錢,一小部分被盧曉琴花了。更多的錢,則被盧曉琴拿到了澳門的賭桌上。
偷渡豪賭
被禁入境 小船偷渡過癮
盧曉琴的出入境記錄顯示,在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9日,她一共去了澳門27次。
此外,還有一次偷渡的經歷。盧曉琴自述,2013年3月,她因為沉迷賭場,在澳門逾期居留了十幾天,被當地有司處罰,並禁止入境一年。但賭癮難捺,她於是在當年5月,在廣州找了一個“有門路”的司機,轉到珠海。當晚坐上司機聯繫好的一艘小船,在海上飄蕩兩個多小時到達澳門,終於遂了自己的賭願。
巨額資金 虛假消費套現
中國實行較為嚴格的資金出入境管理制度。如攜帶現金出境,每人攜帶人民幣現鈔不能超過2萬元,外幣現鈔不超過折合5000美元;向境外匯款,則要受公民個人每年結匯5萬美元的限額。
盧曉琴稱,她每次都是拿著存有巨額資金的國內銀行借記卡,在澳門一些專門刷卡的店裡,在POS機上“虛假消費”,向店家支付一定的費用,就可把現金“刷出來”,店家幫她兌換成港元。
有一家銀行的管理層人士告訴記者,內地銀行一般向POS機商戶收取3%。-5%。的費用,每筆封頂費用20-50元人民幣。因此估計如澳門這種專門做“刷卡”生意的店面,向客人的收費不會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