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文正(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象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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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正,男,1982年7月31日出生,大學本科文化,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象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象州縣匯通國有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

2023年5月,廣西壯族自治區象州縣人民法院公布刑事判決書,盧文正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文正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象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象州縣匯通國有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

人物事件

盧文正因涉嫌犯受賄罪,2022年8月16日被象州縣監察委員會留置,同年1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
2022年11月,盧文正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2013年至2022年,盧文正利用擔任象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象州縣匯通國有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私營企業主楊某、梁某等人在工程項目招標代理、項目設計、工程監理、項目施工、項目審批、款項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總計47.5萬元。
法院認為,盧文正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47.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受賄罪。
歸案後,盧文正不僅如實供述了辦案機關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還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賄事實,屬坦白,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案發後,其家屬已代其退出了全部違法所得,視其有悔罪表現,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盧文正認罪認罰,依法可對其從輕從寬處理。
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處盧文正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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