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德維克·法澤卡什(Ludovic Fazekás,1925年5月17日,奧拉迪亞——)前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黨和國家領導人之一,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黨務和國務活動家。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副總理。
基本介紹
人物傳記,電工、黨員,共青團幹部,黨政幹部,黨和國家領導人,訪華,劇變之後,榮譽,
人物傳記
電工、黨員
1925年5月17日出生於羅馬尼亞特蘭西瓦尼亞比霍爾縣的奧拉迪亞。匈牙利族人。1932—1937年在家鄉讀國小,1937年11月在奧拉迪亞的小商店工作,1940年4月在奧拉迪亞的一座糧食倉庫當搬運工人。1940年4月—1944年4月在奧拉迪亞的電工職業培訓學校當學徒,1945—1946年在奧拉迪亞電氣裝配廠當電工。早年接受馬列主義的革命思想,積極參加共產黨領導的工人運動,1944—1945年在羅馬尼亞共產黨比霍爾縣委當警衛,1945年5月加入羅馬尼亞共產黨(1948—1965年稱羅馬尼亞工人黨)。
共青團幹部
1945—1946年任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聯盟比霍爾縣委員會委員。1946年5月—1947年10月在奧拉迪亞黨委和冶金-化工工會委員會負責青年工作。1949年10月—1950年3月任比霍爾縣黨委指導員。1950年3月—8月在克盧日州委黨校學習六個月。1950年9月任羅馬尼亞勞動青年聯盟奧拉迪亞市委員會第一書記,1953年任羅馬尼亞勞動青年聯盟匈牙利自治州委員會第一書記。1954年7月當選為羅馬尼亞勞動青年聯盟中央委員會書記處書記。1955年9月—1956年7月在莫斯科的蘇聯列寧共產主義青年團“弗·伊·列寧”中央團校學習。
黨政幹部
1956年—1959年任羅馬尼亞工人黨奧拉迪亞市委員會第一書記,1959年任羅馬尼亞工人黨奧拉迪亞州委員會書記,1960年9月—1963年8月在“斯特凡·喬治烏”社會政治經濟教育學院進修,並在布加勒斯特經濟研究學院深造。1963年8月再次任奧拉迪亞市黨委第一書記。1965年7月23日在羅馬尼亞共產黨第九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羅共中央候補委員。1966年10月14日在羅共中央全會上被增補為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委員。1966年11月7日—1968年11月19日先後擔任羅馬尼亞共產黨克里山納州委員會第一書記、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組織部副部長。
1968年11月19日—1978年10月16日任羅馬尼亞共產黨哈爾吉塔縣委員會第一書記兼哈爾吉塔縣人民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在1969年8月12日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次代表大會和1974年11月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仍當選為羅共中央委員。1975年3月22日—1978年11月11日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委員。
黨和國家領導人
1976年7月1日在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羅馬尼亞經濟和社會發展最高委員會聯席會議上,盧德維克·法澤卡什當選為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候補委員。1976年11月任羅共中央黨政幹部委員會委員,1980年3月27日任羅共中央黨政幹部委員會執行局委員。1978年10月12日—1980年3月29日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林業經濟和建築材料部部長。1979年11月23日在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羅共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79年11月26日—1982年5月21日兼任羅馬尼亞人民委員會事務委員會主席。
1982年5月21日在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羅馬尼亞經濟和社會發展最高委員會聯席會議上,政府內閣更迭,盧德維克·法澤卡什被解除黨中央委員會書記和人民委員會事務委員會主席職務,轉做政府工作,被任命為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副總理,取代因病退休的亞諾什·法澤卡什(同為匈族人)。1982年8月30日—1987年10月3日兼任國民經濟日用消費品生產協調委員會中央理事會主席。1987年當選為匈牙利族勞動人民全國委員會執行局副主席。1988年任改善農業組織和管理、城鎮和鄉村土地規劃中央委員會委員、物資和原材料生產和資本最佳化組織流程中央委員會委員。在1984年11月22日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三次代表大會和1989年11月24日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上,盧德維克·法澤卡什均當選為羅共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
盧德維克·法澤卡什是羅馬尼亞大國民議會代表。1957—1969年為奧拉迪亞州西奧拉迪亞選區大國民議會代表,1969—1975年為哈爾吉塔縣格奧爾蓋尼選區大國民議會代表,1975—1980年為哈爾吉塔縣奧多爾黑尤-塞庫耶斯克選區大國民議會代表,1980—1985年為馬拉穆列什縣維塞烏選區大國民議會代表,1985—1989年為卡拉什-塞維林縣新摩爾多瓦第17選區大國民議會代表。
訪華
1977年訪問中國。
劇變之後
1989年12月22日羅馬尼亞政局發生劇變(羅馬尼亞革命)後,盧德維克·法澤卡什被逮捕,1991年12月被宣布無罪釋放,1992年4月再次入獄,被判處14年徒刑。1994年3月,在羅馬尼亞總統揚·伊利埃斯庫發布特赦令後獲釋出獄。
榮譽
盧德維克·法澤卡什曾榮獲多項功勳獎章和榮譽稱號。1953年被授予三級勞動勳章,1959年、1962年被授予“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之星”四級勳章,1964年被授予四級“八·二三”勳章,1966年被授予五級“圖多爾·弗拉迪米雷斯庫”勳章,1971年被授予二級勞動勳章,1974年被授予二級“八·二三”勳章、一級農業功勳勳章,1981年被授予“社會主義勞動英雄”稱號和“鐮刀和鐵錘”金星勳章,1986年被授予一級“八·二三”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