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水利局

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

市和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重要流

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及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

;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水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

信息、水情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錦市水利局
  • 職責:擬訂市水利方面的政策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局長:宗克昌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各項水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擬訂市水利方面的政策,起草地方
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擬訂全市水利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市主要江河流域規劃和有關專業規
劃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
市和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重要流
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及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
;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水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
信息、水情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
(四)擬訂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行業用水標準,組織、指導和監
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湖泊和地下水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
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組織實施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
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市轄區間的水事糾紛。
(七)承擔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和收費的建議;負責提出水
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八)組織編制、審查全市大中型和跨縣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監督實施國家和
市有關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
(九)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市內河流及河口、海岸灘涂
的治理和開發;辦理縣際河流的有關事務;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區、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
(十)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農村水利、飲水安全及村鎮供排水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
;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三)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對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全市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職工隊伍建設。
(十五)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供水和水電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農田水利科(農村安全飲水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市農村水利發展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和實施全市農村節水、鄉鎮供水和人畜飲水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市防汛辦公室有關抗旱排澇任務;主管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
(三)建設管理科
制定管理和保護河道、水庫等水域、岸線、河堤、海堤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驗收;主管全市水利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負責制定全市農業用水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縣區和水管單位做好水費收繳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供水管理。
(四)水政水資源科(行政審批辦公室、水土保持辦公室)
負責市水利局所承擔的行政審批職責集中承辦工作;負責全市水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節水用水管理工作;組織起草地方性水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和政策;實施指導水行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組織開展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五)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市水利中長期供求計畫;負責提出和編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和農田水利工程資金的使用項目和計畫;負責大中型和市屬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負責組織全市小型水利工程項目審查工作;負責對水利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水利系統財務、會計管理、綜合統計、科學技術推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等工作。
(六)人事監察科
負責制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工作;主管知識分子和老幹部工作;組織機關公務員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和水利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水利行政監察工作。
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合署辦公,行駛紀檢監察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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