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發票罪

盜竊發票罪是指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盜竊發票罪
  • 特徵:直接故意
  • 類型:違法行為
  • 根據:《刑法》
特徵,處罰,

特徵

1)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直接故意,即在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從中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至於盜竊發票後是用於虛開,還是用於出售,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2)行為人在客觀上表現為秘密竊取發票的行為。所謂秘密竊取發票,是指行為人採取自認為不使發票的持有者、保管者發覺的方法,暗中竊取其發票

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關於盜竊罪的規定定罪的處罰。即盜竊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分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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