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宣懷致施善昌、經元善等函》是經元善所著作品,出自於《經元善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盛宣懷致施善昌、經元善等函
- 作者:經元善
- 作品出處:經元善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少欽仁兄親家、蓮珊仁兄、諸位仁兄大人閣下:昨肅公函,並圖說三張,計蒙公覽。小清河下游,今春經弟與嚴佑翁督夫五萬名,開挖深通,使漫溢十年之水,得以順流出海,今年山東無災,已見成效。惟上游淤塞,大水年分,仍必溢出溝槽,不能歸槽導赴尾閭,則水災仍見。現與佑翁商挖全河,估工約需銀四十萬兩。此間勉力設法勸捐之外,少銀十五萬兩。日前商之嚴佑翁,若非藉助鼎力,勢必因循中止。接佑之復電雲,已接滬電,每月五竿。就目前情形約之,皖北、日本皆在此內,若專顧東,十五萬須兩年半為期,以後年豐歲歉,專以東河題目,能否可召將來,未能逆料等語。具仰仁心始終如一,感激萬分。青州十餘年水災,已費賑款數百萬兩,救人斷宜救澈,但此工雖能救山東永遠沉災,縻費一萬,可省數十萬;辛苦一年,可保數十年。而愚夫愚婦,未必能盡人知之,所望諸公登報時說得透澈,且未有分開工賑二字,只可併合一處。如蒙俯允代籌十萬兩,分兩年為期,弟當托子萱兄籌借銀行之款,息由弟認。此事原無把握,但能仰荷諸公首允,少欽親家至誠所感,符錄大行,目前皖北、日本雖略須佽助,究非大災,可否議定章程,平時以三分之二助山東青州工賑,以三分之一助他省偏災。如遇各省有重災,以三分之二助各省重災,以三分之一助青州工賑。若得如此定議,弟即可放心借款矣。如不能定,則無此十萬義賑之款,勢必中止。即使力求中丞發公款,亦必成官樣文章,工程斷不能核實,必旋挖而旋淤。必得嚴佑翁帶同南紳前來,悉如今年辦法,無一錢不到窮民身上,無一工不到河身實處,方能久遠獲利。佑翁之行止,即以尊處籌款能否定奪為行止。數十年、數十萬生靈,成敗利鈍,系乎諸公一言為定,敬求迅賜示復。圖說石印工價,示知奉繳。此請公安。
作者簡介
經元善是19世紀八九十年代最重要的洋務企業家之一,也是當時聲望卓著的義賑活動主持人,被學界視為中國早期資產階級形成過程中的代表人物。經元善出身於江南地區的傳統紳商之家,因積極投身於開展義賑活動,不僅贏得了廣泛的社會名聲,而且得以進入洋務企業,成為第一批向近代紳商轉化的代表。而在實業活動之餘,經元善還積極參與了維新改良等社會活動,更因上書反對“己亥立儲”而得罪,最終則在流亡期間形成了對洋務運動的反思和批判。總之,經元善身上明確體現了舊式商人在近代中國社會所經歷的一條新陳代謝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