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多數病因不明,有先天及後天等因素,如痣類(主要是色素痣)為先天性疾病。皮膚癌是由於多種內在及外在因素協同作用引起組織細胞異常的反應性增生。其中外在因素包括化學致癌物質、紫外線、電離輻射、病毒感染等。內在因素包括遺傳因素、免疫缺陷等。已知紫外線的照射是皮膚的一個重要致癌因素,例如接近赤道地區人群中的皮膚癌發病率較遠離赤道地區的發病率高。白種人表皮中黑色素細胞產生的黑色素少,對紫外線的防護作用差,因此皮膚癌的發生率亦較有色人種高。初步研究表明紫外線等致癌因素首先引起細胞核內DNA的損傷,由於機體內在的缺陷,使細胞不能對損傷的DNA進行修復,從而發生對變異DNA的複製,若機體的免疫系統不能及時排斥、清除這種變異的細胞,即機體免疫監視功能有缺陷,這種有變異DNA的細胞將發生增殖,成為克隆,最終導致腫瘤的形成。
臨床表現
1.症狀
皮膚腫瘤有良性與惡性之分。一般說來,良性腫瘤境界清楚,邊緣整齊,表面平滑,大致對稱;組織學檢查瘤細胞核的大小、形態一致,排列規則,雖可以長得很大,但其生長並不呈破壞性,亦不發生轉移。與之相反,惡性腫瘤的境界不清楚,邊緣不整齊,表面可發生潰瘍、出血,瘤體不對稱,組織學檢查瘤細胞核的大小、形態不一致,排列不規則,腫瘤呈浸潤性、破壞性的生長,最終將發生轉移。
2.體徵
(1)皮膚惡性腫瘤惡性程度低,大部分是原位癌(如基底癌腫瘤細胞癌、鮑溫病)或癌前病理變化(如紅斑增生、皮膚角化病),這種癌前病變通常都不易復發轉移(鱗癌很少血性復發轉移,疣狀癌到晚期才會經淋巴轉移)。
(2)皮膚惡性腫瘤發展緩慢,基底癌腫瘤細胞癌有時會發展十幾年,蕈樣肉芽腫第一期會長達30年,發展到腫瘤期的時間則更長,因此皮膚腫瘤患者的死亡率低。
(3)人的皮膚面積比較大,成人通常都能達到1.5~2平方米,患有腫瘤後即使腫瘤手術摘除一部分,對身體其他部位的影響也較小,甚至可以疏忽。
檢查
常規檢查有體格檢查、血常規檢查、免疫功能檢查、病理學檢查、X射線檢查、B超檢查、CT檢查、核素檢查等。皮膚病的物理檢查、皮膚塗片顯微鏡檢查。
診斷
根據臨床表現和組織病理檢查可以診斷。
鑑別診斷
注意與皮膚囊腫相鑑別。
治療
皮膚腫瘤是一種當前難以治癒的皮膚疾病,目前皮膚腫瘤的治療方法有下面幾種:
1.手術治療
早期皮膚癌,手術根治率可達95%以上。
2.放射治療
腫瘤較大累及周圍器官,或姑息性手術者或無法切除者可行低能X線和電子線混合射線放射治療,也可配合近距離插植放療。
3.化學治療
對腫瘤較大累及周圍器官,或姑息性手術者,或無法切除者,或已發現遠處轉移者,應行放療與化療綜合治療。
預防
1.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戒菸限酒。
2.不要過多地吃鹹而辣的食物,不吃過熱、過冷、過期及變質的食物。不要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如被污染的水、農作物、家禽魚蛋、發霉的食品等,防止病從口入。
3.保持良好的心態應對壓力,勞逸結合,不要過度疲勞。
4.加強體育鍛鍊,增強體質,多在陽光下運動。
5.生活要規律,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6.不要過頻洗澡,而且搓揉力度要適度。
7.不要過度進行人工日光浴。據《英國醫學雜誌》報導,人工日光浴床使用者患皮膚癌的幾率比非使用者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