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央和東嘎遺址位於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札達縣境內的東嘎村、皮央村。東嘎·皮央遺址由東嘎扎西曲林寺遺址和皮央石窟群組成。由於兩村距離很近,遺址規模巨大,故命名為皮央和東嘎遺址。皮央和東嘎遺址分為石窟遺蹟、石窟壁畫、佛寺與建築遺蹟、佛塔遺蹟、出土及採集遺物、墓葬、居住遺址、岩畫。
阿里地區文物搶救工作辦公室於1997—1999年間開展了對含壁畫洞窟的加固、山體治水以及壁畫保護,並在2009年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時,對遺址進行了全面的複查和登記。因遺址的價值高、保存現狀也較好,以及其研究價值和古格王朝遺址相當,1996年被列為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5月被核定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皮央和東嘎遺址
- 所在地區:西藏自治區阿里的地區札達縣
- 類別:以佛教石窟為主的大規模遺址
- 發現時間:1992年
- 地理位置:東嘎村、皮央村
- 級別批次: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准單位:國務院
- 批准文號:國發(2013)13號
- 編號:7-0422-1-422
- 時代:宋至明
皮央石窟共分為四個區,編入洞窟872窟。皮央石窟大體上可劃分為前山區、後山區。前山區編為第Ⅰ區,洞窟基本呈自北向南直線分布,編號順序從溝谷北端開始往南,共編為第1至433號窟。後山區編為第Ⅱ區、第Ⅲ區,其中第Ⅱ區洞窟的布局從自北向南轉為由東向西,略呈“U”形分布,共編入洞窟145窟;第Ⅲ區自谷底折向西面,直到皮央遺址的最西端,共編入洞窟247窟。皮央遺址的山頂還分布有一些洞窟,編為第Ⅳ區,共編為第1至37號窟。此外,還有若干分散的洞窟未全部編入。
東嘎石窟群共分為五個區,分別為第Ⅰ區至第Ⅴ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