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埃爾·維克蒂尼安·韋尼奧,法國大革命時期吉倫特派領導人之一。生於利摩日。曾在巴黎學習。1781年任波爾多高等法院律師。1790年選入吉倫特省行政機構。次年作為吉倫特省代表當選為立法議會議員。為吉倫特派成員,主張對奧地利作戰。1792年6月國王路易十六解除吉倫特派大臣職務,他要求重組吉倫特派政府被拒絕,遂主張廢黜國王。同年8月10日巴黎起義時任立法議會議長。9月,成為國民公會議員和吉倫特派首領,反對山嶽派提出的激進措施。1793年1月任國民公會議長,率先投票贊同判處國王死刑。同年6月2日巴黎人民再次起義,推翻吉倫特派統治。他和其他二十八名吉倫特派議員被逐出國民公會。7月被捕,10月30日被判處死刑,次日被送上斷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