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負責處理縣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部分會議材料;承擔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黨組會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召集的其他會議的準備、組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皋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在地區:皋蘭縣
  • 機關註冊地址:城關鎮蘭泉路
  • 企業類型:行政事業單位
基本信息,辦公室主要職責,

基本信息

營業範圍
行政區號
620122
郵政編碼
730020

辦公室主要職責

(二)對各部門、各鄉鎮請示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協調處理好部門之間、部門與鄉鎮之間和縣內外的工作關係。
(三)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承辦、交辦、催辦、督辦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和提案,做好反饋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做好市長專線電話案件接轉辦理及催辦和反饋工作。
(四)處理上級部門下發和各部門、各鄉鎮報送縣政府和辦公室的文電;承擔縣政府和辦公室名義上報下發的文電的處理;做好政務信息的報送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講話的起草、審核和制發工作;搞好文書檔案和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五)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組織安排;了解掌握各部門、各鄉鎮的主要工作情況;蒐集整理縣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及信息。根據縣政府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和工作部署,開展調查研究,綜合督促檢查,為縣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部門的工作。
(六)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及時協調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信息化建設的政策、法規和標準,協調解決全縣信息化和政務信息化重大問題;指導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八)收集、編輯報送國務院、省、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信息及重大情況。
(九)負責縣政府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做好各項公務接待工作;管理、指導縣政府行政科、縣政府招待所的工作。
(十)貫徹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和《甘肅省信訪條例額》,負責處理通過信訪渠道給縣委、縣政府及主要領導同志的來信;對信訪事項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工作和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
(十一)承擔對全縣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承辦對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和信訪信息匯集分析,對重大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對全縣進京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工作進行協調。
(十二)受理人民來信、來電,接待人民民眾來訪。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和縣委、縣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督促檢查辦理落實情況。
(十三)負責向鄉鎮、部門和單位交辦、轉辦、移送信訪事項,督查督辦信訪事項辦理情況;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事項。
(十四)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民眾來信來訪中提出的訴求、意見和建議,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完善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十五)承擔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涉訪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承擔縣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縣信訪複查覆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全縣依法行政具體措施和工作意見,負責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交流。
(十七)審查修改縣政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報審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以及有關規範性檔案;承辦縣政府規章向國務院、省、市人大常委會、省、市政府、市、縣人大常委會的報送備案工作。
(十八)負責與縣政府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溝通,交辦縣政府的涉法事務、縣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有關法律事務;承擔縣政府在法律事務方面的參謀、助手。
(十九)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活動指導、監督和協調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活動方面的投訴,對有關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執法監督建議;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全縣行政執法有關證件發放和主體資格的確認、公告工作。
(二十)負責縣政府授權的行政複議案件議決和決策諮詢;指導、監督全縣的行政複議工作;承辦縣政府管轄的象徵複議、行政賠償案件,負責審查涉及行政複議的規範性檔案,辦理涉及縣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
(二十一)負責對皋蘭仲裁委員會日常事務監督指導。
(二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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