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敬父母議

皇后敬父母議是一篇古文,源於《通典》六十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皇后敬父母議
  • 來源出處:《通典》六十七
  • 類別:古文
獻帝皇后父屯騎校尉不其亭侯伏完朝賀公廷,完拜如眾臣。及皇后往離宮,後拜如子禮。三公大臣議,或以為皇后天下之母也。完雖後父,不可令後獨拜於朝;或以為當交也。令後存入子之道,完不廢人臣之議,又子尊不加於父母,雖曰天王后,猶曰吾季姜,欲令完猶行父,後專奉子禮,公私之朝,後當獨拜;或以為皇后至尊,父亦至新,交拜則父子無別,完拜則傷子道,後拜則損至尊,欲令公朝者完拜如眾臣,於公宮後拜如子。不知四者何是正禮?鄭玄議曰:
四者不同,抑有由焉。天子所不臣者三,其一後之父母也。天子尚不臣者,況於後乎?《春秋》魯隱公二年,紀裂來逆女。冬,伯姬歸於紀。又桓公九年,祭公來,遂逆王后於紀。九年,紀季姜歸於京師,或言逆女,或言逆王后,蓋義有所見也。女雖嫁為鄰國夫人,其尊無以加於父母。嫁於天子者,此雖己女,成言曰王后,明當時之尊得加父母也。紀季姜歸於京師,更稱其字者,得行禮而戒之,其尊安可加父母耳!今不其亭侯在京師,禮事出入,宜從臣禮。若後適離宮,及歸寧父丹,從子禮。(《通典》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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