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遭到調查,受到處分,升任局長,免去職務,
個人簡介
薛新民參加工作時為國中文化程度,其後來領取過西安財經學院專科畢業證、西安國際商務進修學院函授本科畢業證,經確認,其專科畢業證為假學歷,本科學歷為國家不承認學歷。
遭到調查
在薛新民擔任僧樓鎮黨委書記期間,有舉報反映其年齡、學歷等問題,運城市紀檢委於2010年6月22日至7月6日對此事做了調查。經調查,薛新民的檔案中有不同的出生時間記載,經紀檢委同有關部門核查認定,其出生時間為1967年9月20日。而且其學歷也存在問題。河津市委組織部2011年1月18日對其學歷進行了糾正。
受到處分
鑒於薛新民更改年齡、學歷造假等問題,運城市紀委常委會2010年12月5日研究,決定給予薛新民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對河津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的4名相關責任人作出“黨內警告”處分。
升任局長
針對媒體反映“山西河津科級幹部履歷造假,遭黨內警告後升任局長”情況,山西河津市委高度重視,立即由組織、紀檢等相關單位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經核實,薛新民同志原任僧樓鎮黨委書記,於2012年2月平職調整為河津市住建局局長。
免去職務
2012年6月8日上午,山西運城河津市召開市委常委會議,此前11次修改出生日期、偽造學歷的薛新民被免去河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