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概況
為更好,更全面的培養和造就藝術新星,推動少兒藝術教育事業發展,展示青少年藝術魅力,為做大、做強。使之成為業內關注、家長期盼、觀眾喝彩、年度性的、在外有規模和影響的品牌活動。聯合主辦:中國文化藝術聯合會
國際青年藝術家交流學會
中國藝術特長生人才辦公室
華藝文化藝術傳媒
(教育部)中國文化藝術教育促進會
中國民樂學會
支持單位
媒體支持單位
副秘書長
劉海彬 肖友成 薛 菠 張建國 羅志強 漆建文 張莉雯 王越 諶陸軍 黃寶明
陳常玉 祝清華 曾淦宣 於美娜 黃日華 孫中樹 彭小健 肖嵐 蔣 敏 童鵬
區淑華 謝 瑩 謝 丹 陳淑瀅(排名不分先後)
藝術總監
楊森林
賽務總監
李 曉
外聯處
劉 樺 張海濤
秘書處
參賽組別
1、國小A組:5-9歲(6歲以下為學前組,單獨評獎)2
、國小B組:10-12歲
3、國中組:2012年國中在校生
4、高中組:2012年高中在校生
5、大學組:2012年大學在校生
6、殘障組:具有一定殘疾、智障的學生參選要求
參賽要求
1、各項目選手節目自選,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逾時叫停;
2、選手的服裝、頭飾、道具、化妝、樂器及伴奏均自備,模特表演服裝限三套以內;
3、所有節目伴奏均為標準格式的CD糟,每個節目一張盤,不設鋼琴伴奏;
4、所有選手著裝要正規得體,衣冠整潔。評審要求及標準:為充分體現藝術周活動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增強活動透明度和公正性,經評審委員會商議,特制定以下評審辦法及標準。
評審要素:專業水平、專業技巧、表現力、舞台形象。
評選方法
1、全國總決賽只安排一輪比賽;
2、評分將採用10分制,最高分為9.99分,最低分為8.00分。小數點後必須保留兩位數;
①聲樂:音準、節奏、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服飾1分;綜合素質1分
②器樂:音準、節奏、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1分;綜合素質1 分
③舞蹈:動作、基本功5分;表現力3分;服裝1分;綜合素質1分
④表演:音準、節奏、完整性5分;表現力3分;服裝、服飾1分;綜合素質1分
⑤書畫: 字型架構30%.筆畫30%、美觀30%、頁面整潔10%.繪畫: 創意20%、用色25%、構圖30%、技巧25%
3、評審人數將採用單數制,每類評審人數為5-7人,評審結果最終將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平均分計算
4、比賽期間,評審只負責評分,不負責評獎,獎項最終由評審委員會評定。
評選程式
1、所有項目均分為地方評選和全國總評選兩個階段;
2、各地選手參加地區組委會組織的初選擇、複選,評出各項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推薦獎及優秀獎;
3、各地區各項目獲得一、二、三等獎及推薦獎的選手可獲得參加全國總評選的資格。
獎項設立辦法
1、地區活動按組別、項目類別設定獎項,獎項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推薦獎、優秀獎;
2、全國活動按組別、項目類別設定獎項,獎項為“百花獎”特別金獎、金獎、銀獎、銅獎、優秀獎;
3、獎項比例:特別金獎按各類別、各組別的5%評獎;金獎按各類別、各組別的10%評獎;銀獎按各類別、各組別的20%評獎;銅獎按各類別、各組別的30%評獎;
4、教師個人獎項:所有獲得銅獎以上選手的指導老師均可獲得“藝術教育獎”的榮譽稱號,由主辦單位頒發榮譽證書。
5、集體獎:
(1)對於在此活動中組織工作突出、成績優異的學校、校外藝教機構將由主辦單位授予“全國藝術教育工作先進單位”的榮譽稱號,由主辦單位頒發榮譽證書。
(2)對於在此活動中組織工作突出的地方組委會將授予“優秀組織單位”的榮譽稱號。
評審組成
1、藝術院校教授;
2、國家級藝術專業協會專家;
3、國家級藝術專業團體二級或副高以上職稱的演員;4
、國內著名老藝術家,演藝界明星;
5、電視台綜藝、青少欄目主持人、導演、製片人。
活動報名須知
參加對象全國各地國小、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大學具有一定藝術特長在校的學生。
報名辦法
1、選手本著自願的原則報名;
2、報名時須附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認真填寫《報名表》,並提供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3、所有選手報名時須附有所在地區承辦單位推薦意見,全國組委會不接受任何個人報名(當地未設活動辦公室的除外);
4、各地將參賽選手及隨行人員名單以電子文檔形式於2012年7月5日前報送全國組委會。
選手權利與義務
選手權利
1、獲得銅獎以上的選手可獲得主辦單位頒發的榮譽獎牌和證書;
2、獲得銅獎以上的選手及其指導老師的名單將在活動官方網站上刊登;
3、獲得銅獎以上的選手可獲得由主辦單位傳送的榮譽喜報,由地區組委會直接寄至選手所在學校;
4、獲得銅獎以上的選手經考核可優先成為中國小雛鷹藝術團團員,頒發團員證及徽章;
5、所有總決賽的學生均可獲得活動期間10萬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