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官行狀奏》是唐代李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百官行狀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翱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百官行狀奏
右,臣等無能,謬得秉筆史館,以記注為職。夫勸善懲惡,正言直筆,紀聖朝功德,述忠臣賢士事業,載奸臣佞人醜行,以傳無窮者,史官之任也。伏以陛下即位十五年矣,乃元年平夏州,二年平蜀斬辟,三年平江東,斬錡、張茂昭,遂得易定,五年擒史憲誠,得澤、潞、邢、洺,七年田宏正以魏博六州來受常貢,十二年平淮西,斬元濟,十三年王承宗獻德、棣入稅租,滄景除吏部,十四年平淄青,斬師道,得十二州。神斷武功,自古中興之君,莫有及者。而自元和以來,未著《實錄》,盛德大功,史氏未紀,忠臣賢士名德,甚有可為法者,逆臣賊人醜行,亦有可為誡者,史氏皆闕而未書。臣實懼焉,故不自量,輒欲勉強而修之。凡人之事跡,非大善大惡,則眾人無由知之,故舊例皆訪問於人,又取行狀謚議,以為一據。今之作行狀者,非其門生,即其故吏,莫不虛加仁義禮智,妄言忠肅惠和,或言盛德大業,遠而愈光,或雲直道正言,歿而不朽,曾不直敘其事,故善惡混然不可明。至如許敬宗、李義府、李林甫,國朝之奸臣也,其使門生故吏作行狀,既不指其事實,虛稱道忠信以加之,則可以移之於房元齡、魏徵、裴炎、徐有功矣。此不惟其處心不實,苟欲虛美於所受恩之地而已。蓋亦為文者又非游、夏、遷、雄之列,務於華而忘其實,溺於辭而棄其理,故為文則失六經之古風,記事則非史遷之實錄,不如此,則辭句鄙陋,不能自成其文矣。由是事失其本,文害於理,而行狀不足以取信。若使指事書實,不飾虛言,則必有人知其真偽不然者,縱使門生故吏為之,亦不可以謬作德善之事而加之矣。臣今請作行狀者,不要虛說仁義禮智,忠肅惠和,盛德大業,正言直道,蕪穢簡冊,不可取信,但指事說實,直載其詞,則善惡功跡,皆據事足以自見矣。假令傳魏徵,但記其諫爭之詞,足以為正直矣。如傳秀實,但記其倒用司農寺印以追逆兵,又以象笏擊朱泚,自足以為忠烈矣。今之為行狀者,都不指其事,率以虛詞稱之,故無魏徵之諫爭,而加之以正直,無秀實之義勇,而加之以忠烈者,皆是也,其何足以為據?若考功視行狀之不依此者不得受,依此者乃下太常,並牒史館,太常定謚,牒送史館,則行狀之言,縱未可一一皆信,與其虛加妄言都無事實者,猶山澤高下之不同也。史氏記錄,須得本末,苟憑往例,皆是空言,則使史館何所為據?伏乞下臣此奏,使考功守行善惡之詞,雖故吏門生,亦不能虛作而加之矣。臣等要知事實,輒敢陳論,輕黷天威,無任戰越。謹奏。
作者簡介
李翱(772—836),唐代思想家,文學家。字習之,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東)人,一說為趙郡(今河北趙縣)人。李翱自幼“勤和儒學,博雅好古”,是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4)進士,曾歷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考功員外郎、禮部郎中、中書舍人、桂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等職。著有《復性書》和《李文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