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鸚鵡賦(王維賦作)

白鸚鵡賦(王維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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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鸚鵡賦》為王維所作唯一一篇駢文,今潮州景韓亭內有詩碑刻唐代王維的《白鸚鵡賦》,書者署名“退之”,相傳是韓愈所書,有待考證。

韓愈(768~824),字退之,漢族,唐河內河陽(今河南孟縣)人。自謂郡望昌黎,世稱韓昌黎。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宋代蘇軾稱他“文起八代之衰”,明人推他為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並稱“韓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白鸚鵡賦
  • 創作年代:唐代
  • 文學體裁:賦
  • 作者:王維
作品原文,作者考證,校訂釋疑,

作品原文

白鸚鵡賦 唐 王維
若夫名依西域,族本南海。同朱喙之清音,變綠衣於素彩。惟茲鳥之可貴,諒其美之斯在。爾其入玩於人,見珍奇質。狎蘭房之妖女,去桂林之雲日。易喬枝以羅袖,代危巢瓊室。慕侶方遠,依人永畢。託言語而雖通,顧形影而非匹。經過珠網,出入金鋪,單鳴無應,隻影長孤。偶白鷳於池側,對皓鶴於庭隅,愁混色而難辨,願知名而自呼。明心有識,懷思無極。芳樹絕想,雕梁撫翼。時銜花而不言,每投人以方息。慧性孤稟,雅容非飾。含火德之明輝,被金方之正色。至如海燕呈瑞,有玉筐之可依;山雞學舞,向寶鏡而知歸。皆羽毛之偉麗,奉日月之光輝。豈憐茲鳥,地遠形微。色凌紈質,彩奪繒衣。深籠久閉,喬木長違。儻見借其羽翼,與遷鶯而共飛。
白鸚鵡賦

作者考證

觀點一:《白鸚鵡賦》碑刻確為韓愈書寫。
理由:在潮州西湖公園湖山麓景韓亭中有韓愈詩賦手跡碑刻《白鸚鵡賦》,落款“退之”。根據韓愈生平介紹,韓愈,字退之。公元819年(元和十四年),憲宗派使者去鳳翔迎佛骨,韓愈上書《論佛骨表》極力勸諫,激怒憲宗,被貶為潮州刺史。
觀點二:《白鸚鵡賦》未收錄於《韓昌黎文集》。
韓愈為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以其個性而言,其本人詩文輕易不會遺漏,況且《白鸚鵡賦》是篇大文章。另外,如不是韓愈本人作品,韓愈絕不會收錄《韓昌黎文集》中。
觀點三:《白鸚鵡賦》收錄於《王右丞文集箋注》。
王維,字摩詰,號摩詰居士,世稱“王右丞”。在《文苑英華》中,《白鸚鵡賦》作者是王維。《王右丞文集箋注》含賦表八首,《白鸚鵡賦》是唯一一篇駢賦。雖無其他賦文,但從其文體風格看,賦表風格相近,應確屬王維所作。
觀點四:《文苑英華》出自宋代,真實可靠。
唐代王維逝世於761年,《文苑英華》成書於1007年。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對《文苑英華》做過一次刪繁補缺的工作。王維逝世與《文苑英華》成書相距246年,雖經歷了五代十國,但時間並不很長,考證作者並不難。
結論:《白鸚鵡賦》為王維創作,韓愈在潮州手書碑刻。
註:考證內容,花月主人論述。

校訂釋疑

在文中出現了下述文字,出自於《王右丞文集箋注》的小字注釋。不屬於正文內容,且與韓愈碑刻相對比,所校訂之字皆系錯誤。韓愈出生於768年,在王維去逝以後,相距不到10年,屬於同時代文人。韓愈對於詩文非常嚴謹,絕不會將《白鸚鵡賦》內容弄錯。根據對《文苑英華》的介紹,宋孝宗又命令校書的專業人員修訂,但質量還是很差。可以肯定的是,《白鸚鵡賦》是編校人員傳抄時篡改,且修改後無一處比原文強。只能說明,宋代編校人員的文學修為實在太差。
根據《文苑英華》原文進行的參考注釋,屬於小字,不應出現在正文中,歸納為以下10條,並附文尾一段“成按”。
1、於,一作“而”。
2、兩“以”字,《文苑英華》俱作“於”。
3、而,《唐文粹》作“之”。
4、願,《文苑英華》作“每”。
5、無,《文苑英華》作“何”。
6、筐,《文苑英華》作“笥”,《唐文粹》作“筐”。
7、寶,《文苑英華》作“瑤”。
8、羽毛,《文苑英華》作“毛羽”。
9、閉,一作“閒”,非。
10、其,《文苑英華》作“於”。
成按:《文苑英華》載《白鸚鵡賦》凡三首:第一即右丞作,第二不著姓氏,第三郝名遠作,皆於題下注云,以容日上飾孤飛色媚為韻,而本集無之。又第一、第二並止賦五韻,缺餘三韻,豈當時之制,雖限八韻,亦聽士子為盈縮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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