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衛生局
- 地點:白銀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三)承擔全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負責全市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制定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開發。
(六)負責制定並實施全市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村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七)負責制定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公共衛生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全市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組織對各類傳染病、地方病和職業病的監測與綜合防治。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負責衛生法制與監督工作,指導規範依法行政和衛生法制建設。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和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準入制度。負責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監督實施全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
(十二)負責全市醫學科研、醫學教育工作,組織實施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指導醫藥衛生學會、協會等學術團體、機構的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制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職稱評審、人員培訓。
(十四)負責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工作。
(十五)負責衛生財務、會計、基建項目、設備裝備、國有資產的管理。
(十六)負責全市衛生輿論宣傳、衛生政務信息公開和政策研究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七)貫徹國家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全市愛國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十八)負責市直部門幹部保健工作,承擔國內外重要來訪客人和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市性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和機關資產保管、安全保衛、日常值班和車輛管理。負責督查督辦、政務公開、來信來訪、衛生統計、信息宣傳、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協調做好工、青、婦及統線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制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機構編制工作;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職稱評審、人員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醫學科研、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指導醫藥衛生學會、協會等學術團體、機構的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負責制定全市區域衛生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協助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負責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和器械集中統一招標採購管理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財務、會計、基建項目、設備裝備、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醫政科
擬訂醫療質量和服務有關政策、規範和標準,負責醫療機構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監督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和標準,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依法辦理醫療機構和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準入事項。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工作。負責市直部門幹部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大接待和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市性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工作,擬訂實施全市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負責擬訂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依法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
負責衛生法制與監督工作,指導規範依法行政和衛生法制建設,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調查、處理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違法案件;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發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開展對公眾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
(七)中醫管理科
貫徹執行有關中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並組織實施我市中醫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制定的中醫技術標準和機構建設標準;負責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等管理工作;負責中醫醫療機構的規劃、設定、登記、監督及管理;指導中醫臨床教學、科研,組織中醫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廣,負責中醫繼續教育、師承教育的管理;組織實施中醫執業人員的培訓、考試、考核、資格審查、註冊登記、技術職務評審;負責中醫經費的管理;組織、協調、指導中醫學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八)疾病控制與衛生應急科
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傳染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公共衛生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承擔發布全市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與蔓延;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日常工作,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應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開展衛生應急工作情況監督檢查。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主要領導
其他事項
(二)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擬訂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