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平川區教育局

白銀市平川區教育局

白銀市平川區教育局成立於1985年,是平川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平川區教育局
  • 時間:1985年
  • 性質:平川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 職責:制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長遠規劃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規定,並監督執行;指導教育基本建設、教學裝備、教育技術、校產管理、學生資助工作。
(三)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職業教育,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五)統籌規劃、協調和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六)指導、監督、檢查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工作。
(七)牽頭負責監督檢查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和教育評估工作。
(八)指導學歷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學校招生計畫並協調招生工作。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學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工作;指導新課程實驗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的對外交流和對外合作。
(十一)規劃、指導推廣國語和文字規範工作。
(十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教師培訓工作;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審核和評審。
(十三)負責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的認定和初級中學畢業證的驗印與發放。
(十四)負責民辦幼稚園的審批。
(十五)負責全區大中專招生考試、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的貸前組織和貸後管理。
(十七)負責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建、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關財務、財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基礎教育股(學前教育辦公室)
負責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的擬訂和中小學生(幼稚園)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的審核、發放工作;指導中國小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教材選定及教輔篩選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全區學校(幼稚園)及學生參加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行政審批股
負責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各類學校學生免緩學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審批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加強對民辦教育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規範管理;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校園綜治安全股
貫徹上級綜治委有關綜合治理的政策、規定,研究制定校園綜合治理的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維護校園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禁毒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校園內及周邊治理工作。
教育黨委
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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