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成立於2012年6月6日,是經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和白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的正縣級行政單位,內設機構為綜合科、發展科、監管科、項目科和下屬事業單位白銀市金融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地方金融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聯席國家、省駐銀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協調地方有關部門對各金融機構的管理和服務,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與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牽頭制定重點項目的融資方案。
(三)組織協調實施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整頓和規範全市金融市場秩序,防範、化解、處置各類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四)承擔對全市地方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相應授權的監督管理職責;牽頭推進地方金融改革創新和區域金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金融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和協調,建立完善信用體系。
(五)組織推進全市全方位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與發展;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資工作;指導協調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兼併收購,負責全市上市後備資源培育工作;指導、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工作。
(六)統籌協調和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開展金融對外交流合作與人才引進培訓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市金融工作考核評價辦法,牽頭對各金融機構、各縣區金融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指導和年度考核評價。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承擔金融工作的統籌協調職能,為市委、市政府與各金融機構的合作提供協調服務。負責研究擬定地方金融發展的總體規劃;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交辦工作;協調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引進及交流工作;負責黨務、政務活動的組織落實工作和監察督查工作;承辦金融聯席工作及金融信息平台、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各類會務工作;負責對外聯絡,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和機關電文、機要、信息、保密、信訪、宣傳、機關財務、檔案管理及保密、印鑑管理、行政後勤工作。
(二)發展科
承擔金融改革發展職能,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協調服務。負責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聯繫和協調;負責全市金融改革發展工作;負責全市銀行貸款協調工作;負責全市農村金融發展工作;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金融統計分析工作;牽頭開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年度考核評價工作。
(三)監管科
承擔金融監督管理職能,主要履行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職能並為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協調服務。負責全市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聯繫和協調;負責全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日常監測、防範、預警和案件查處;負責全市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日常監控、防範、預警和應急處置;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及市小額貸款公司協會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負責金融消費者投訴案件的查處,維護金融企業和金融消費者的正當權益;負責協調指導各縣區、各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方面的業務;負責收集匯總全市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報表和數據,按月向發展科報送全市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統計報表;牽頭開展對各縣區、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年度考核評價工作。
(四)項目科
承擔資本市場發展和項目融資職能,主要為全市重點項目及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服務。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的融資協調工作;負責全市資本市場的指導和發展工作;負責全市債券融資等相關融資的協調工作;協調全市企業融資項目庫的建立工作;協調全市融資項目對接和金融業務培訓工作;牽頭開展全市直接融資工作和轄區內證券公司的年度考核評價工作。
直屬單位
白銀市金融服務中心,成立於2013年5月13日。是經白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的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隸屬白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管理,核定暫事業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管理崗),中級職稱1名(專技崗),初級職稱1名(專技崗)。主要職責是:
1.負責蒐集並向金融機構發布政府重點項目和企業資金需求信息,向企業提供各金融機構資金供給、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信息;
2.負責提供政策諮詢服務;
3.負責幫助企業制定股改及上市方案;
4.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促進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開展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