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科技方針、政策、法規、規劃,研究提出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巨觀戰略,組織擬定全縣民用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
(二)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法規的建議,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全縣科技資源的配置;會同縣財政等有關部門,組織對科學事業 費中專項資金、科研項目資金、科技“三項費”的分析論證,管理科技三項經費,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提出資金安排建議計畫,按有關程式審核、審批後組織實施捆乃,並負責監督檢查。
(四)研究擬定加強基礎性套用研究、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社會發展科技計畫。
(五)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的擬定並指導實施;管理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和復檢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縣屬中試基地。
(六)負責全縣軟科學研究,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全縣民營科技機構科技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
(七)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擬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學技術普擊禁拳及工作發展;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動全縣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八)指導和協調縣直各部門及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縣專利及智慧財產權工作、科技情報工作。
立愚踏她碑翻鞏 (十一)承擔縣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連諒斷(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縣人大、縣政協建議、提案事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兵微照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店灶您戀、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