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水利局

白山市水利局

白山市水務局是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全市防汛抗旱、工程建設、城鄉供水、水土保持、地方水電、河道整治、水產漁政、水利科技和水政執法工作,對全市水資源實施統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山市水務局
  • 所屬地區:白山市
  • 管理範圍:水利
  • 屬性:政府機關
水務局簡介,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事業單位,直屬企業單位,領導介紹,

水務局簡介

近年來,水務局始終堅持以加快發展為主題,以水利產業化建設為主線,深化企業改革,最佳化產業結構,強化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水利事業得到迅速發展,兩個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2003年全市實現水利經濟總收入5.5億元,利潤5000萬元,水產品產量5570噸,地方水電發電量2.0億千瓦時,市區日供水量達到4萬噸。
白山市江源區水利局
為全面貫徹為民執政、科學理政、依法行政、從嚴治政的施政方針,水務局把各項行政審批項目全部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了"十公開"制度。政務公開內容有:水資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設、水土保持、漁業船舶、水產養殖、河道管理、城市供水等76個項目,並向社會公開了各項承諾和舉報電話。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水利、水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市水利、水產工作的發展目標和中長期規劃,同時監督其實施情況。
(二)統一管理全市的水資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和跨縣(市)區水資源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全市國民經濟發展中城市用水規劃以及建設項目的水資源管理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水土流失補償費的徵收制度。
(三)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搞好白山市的城市供水工作,保障市區城市的工農業用水及生活用水。
(五)按照國家和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部門間和縣(市)區間的水事糾分。
(七)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解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水利資金的使用做好監督;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八)編制全市中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全市水利、水產、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的推廣和實施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水利行業的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結合本市的實際,擬定相關的規定和細則,並監督實施。
(九)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全市主要江河湖庫的治理與開發;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國際河流的涉外事務;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電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負責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白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對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調度。
(十四)組織、指導全市水產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野生動植物工作;代表省廳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維護國家漁業權益;協調處理區域內的較大漁事糾分。
(十五)承擔渾江幹流、白山區域內河流及城區內河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規劃計畫科、水政水產科、農村水利與建設管理科、黨委辦公室

事業單位

防汛抗旱指揮部、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公室、水資源管理辦公室、水政漁政監察支隊、漁政管理漁港監督漁船檢驗站、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地方水電管理站、漁業監測疫病防治水產技術推廣中心、農村水利管理分站、城區河道水利設施管理處、曲家營水源保護區管理處、水利水電規劃勘測設計處、水電物資供應站、水產養殖試驗場、水利打井隊

直屬企業單位

自來水公司、曲家營水庫管理處、雙河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領導介紹

白大軍:局長
李延波:副局長
賀志雄:副局長
李晶磊:現任市紀委駐市水務局紀檢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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