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衛生局

白城市衛生局

白城市衛生局是白城市主管衛生工作的政府行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城市衛生局
  • 地點:白城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全省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結合我市實際,研究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目標和工作計畫。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範,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負責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擬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組織擬訂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規劃及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理,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信息。
(九)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病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督管理,擬訂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管理的規範和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組織擬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技攻關項目,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指導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市中醫藥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衛生事業有關政策的調研及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協調和督促各科室業務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會議組織、文秘綜合、機要、文電、信息、信訪和後勤服務等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系統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三)醫政科。
承擔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與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的指導實施;負責組織對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範的具體落實;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醫療事故的綜合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管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四)疾控監督科(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衛生法規;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防治愛滋病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依法開展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等方面的衛生監督管理;整頓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督辦重大醫療違法案件;綜合協調食品安全,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承擔食品安全檢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統一發布。
(五)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
負責全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的相關政策、規劃、規範的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婦幼衛生技術標準;依法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六)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衛生應急工作;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負責指導和組織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援救等衛生應急活動;建立與完善衛生應急信息及指揮系統;承辦救災、反恐、中毒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農村衛生管理科。
研究擬訂全市農村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農村衛生服務和醫療衛生業務工作;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參與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依法開展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與相關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中醫藥管理科。
研究擬訂全市中醫、中醫中藥結合、中西醫結合以及民族醫療醫藥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市中醫醫療、科研、教學機構的結構布局及運行機構的改革;執行國家有關規範和技術標準,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組織民族醫療醫藥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和總結;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管理指導中醫藥師承教育;指導和協調中醫藥對外交流與技術合作,推進中醫科學的國際傳播。
(九)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衛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衛生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衛生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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