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經濟體制改革催生企業財務評價,國外主要評價方法及其局限性,我國財務評價工作的現狀,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的顯著特點,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的主體與客體,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體系的內容框架,總結,
簡介
隨著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打破
壟斷、構築公平競爭的電力市場已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競爭環境的劇變給我國電力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衝擊,如何通過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生產經營效益來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已成為各發電企業共同面臨的課題。“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體系”立足於發電企業的發展戰略,以財務指標為核心,全面關注企業項目決策、建設以及生產運營等各個環節,最終將幫助發電企業提高決策質量,提升綜合競爭力,釋放巨大價值潛力。
經濟體制改革催生企業財務評價
我國漸進式的經濟體制改革己經取得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社會經濟活動的市場化程度在進一步深入。近年來,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已經在深層次展開,例如改變國有企業管理體制,將以前多個部門共同管理國有企業的方式變為由新成立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管理,按照市場化指標來考核國有企業經營績效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建立國有企業經營責任追究制度,增加國有企業經營者的責任和壓力;拆分大型壟斷國有企業,在國有企業內部產生競爭,從而提高國有企業整體經濟效率;進行全方位投資體制改革,簡化項目審核手續,鼓勵投資資金來源多元化,國家對項目投資的管理重點轉移到巨觀調控;但是國家仍然對提供公用產品企業、大型重要的基礎設施以及基礎工業這樣的自然壟斷企業進行一定的控制指導。
隨著改革不斷深化,國有企業已經轉變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產權主體,國有電力企業必須從原先只需保證安全供電而無需關心投入產出的純粹政府行為轉變為既要保證安全可靠的供電,又必須對自身的經濟效益、對投資者投資期望負責的企業行為,需要在市場經濟中參與競爭,接受市場的考驗。現在的發電企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市場經濟的各種規則同樣適用,也使得發電企業面臨著巨大的機遇和挑戰。
總之,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和電力體制改革使發電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競爭主體,其生存的壓力與發展的動力直接催生了戰略導向的財務評價體系。
國外主要評價方法及其局限性
19世紀中後期,西方的公司所有者為了加強資本所有權控制提出了企業財務績效評價的思想,經過一個多世紀的探索和實踐,財務評價在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多年以來,西方國家主要運用杜邦財務分析體系和沃爾比重評分法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綜合評價,形成了一套較為成熟的方法體系。但這兩種分法都以事後評價為主,並針對評價結果作出反饋,以影響企業的短期經營活動。
這可能導致企業過多地關注短期業績而忽視長期價值的創造,因而削弱企業創造未來價值的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
基於傳統評價方法中財務指標的局限性,近年出現了融入非財務指標的業績評價體系,主要有德魯克核心能力的觀點、霍爾的”四尺度“論、卡普蘭和諾頓的平衡計分卡、克羅斯和林奇的等級制度等。其中以平衡計分卡評價體系最具有方位化、長期化、動因化等特點,在度量增長潛力方面有所突破,但眾多財務與非財務指標的繁瑣組合與權數設定容易迷失股東價值最大化的方向,在實踐中因其昂貴且難於檢驗,缺乏可操作性。
另外,是美國思騰思特管理顧問公司於1993年創設了EVA(經濟增加值)作為財務評價指標,其含義是企業稅後淨營業利潤減去企業所占用資本的成本之後的剩餘收益。核心思想是‘吃謀求股東價值最大化”,強調會計利潤只有在彌補權益資本成本後才能增加股東價值,並通過激勵制度將股東價值與員工薪酬掛鈎。但EVA的計算對公認會計制度有較大調整,對信息質量和人員素質要求較高。
我國財務評價工作的現狀
與西方國家的產生背景不同,我國企業財務評價產生於政府促使企業保證實現既定目標而採取的計畫管理方法,例如工程項目管理中的經濟評價、產業發展評價等。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國家對中央企業的監管越來越深入,2002年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頒布的《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和《企業效績評價操作細則(修訂)))等檔案,對企業集團效績評價提出了指導意見。指導意見中提出了由基本指標、修正指標、評議指標三層次共二十八項指標構成的指標體系,反映了企業財務效益、資產運營、償債能力、發展能力四方面狀況,比較全面地對企業作出客觀評價。其評價目的是為有關監管部門提供考核經營者、確定企業分配政策、實施資本與財務監管服務,並沒有過多的體現企業經營者在企業所處的特定生命周期內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需要。
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的顯著特點
1.與發電企業戰略緊密結合
發電企業財務評價首先應該服務於發電企業發展戰略,無論是評價指標、評價標準還是評價分析方法,都要與企業整體戰略相適應,以便運用財務評價手段促進企業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同時,母公司和子公司可以通過對影響評價結果的相關指標和各種因素的深入分析,或者藉助諮詢專家的力量,找出與企業發展戰略不相吻合之處,以及經營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並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提高發電企業整體經營管理水平。
2.注重評價參數的客觀性
財務評價的基本目的是為企業管理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出有利於企業增加效益,有利於可持續經營發展的決策提供依據,需要真正了解項目可能帶來的收入成本、淨現金流量等關鍵數據,以便測算出項目的財務評價指標、經濟評價指標和償債能力,相關參數的選擇運用,必須儘可能接近現實,在使用中充分考慮市場變動對財務評價指標的影響,堅持的評價原則是效益優先原則。同時要求評價者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遵循科學,而不是為了上項目去做一些數字遊戲。
3.貫穿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
這裡的財務評價是持續進行的,不但在項目審批前期需要,而且在項目建設期和生產經營期仍然需要,以利於進一步最佳化企業項目的運營管理,並對項目前期因不負責任造成項目成本高(工程造價高)、運營難、工期長、利潤和現金淨流入低的責任人進行追究。
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的主體與客體
首先,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主體的確定,即研究誰對企業的評價。“一個企業業績如何”這個問題深受那些利害關係人的關注,這些利害關係人有:現有的和未來的股東、銀行和其他債權人、財務分析師、企業管理人、有關管理當局、政府甚至全社會、建廠周圍民眾。出資人對此感興趣的原因是考慮是否投資;債權人是要確定償債信譽可靠程度,管理者要評價自己或下屬的業績,建廠周圍民眾看是否帶來好處。可見,不同的利害關係人對財務評價的目的和需求方向是不同的,這就是所謂的財務評價中的層次問題。在此將財務評價的主體設定為出資人,即從出資人的角度對企業進行財務評價。
其次,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客體的確定,即研究對誰的財務評價。財務評價體系有兩個評價對象,一是企業,二是企業管理者,兩者既有聯繫也有區別,如對企業財務的評價即要看企業的過去,又要看其現在,特別是要看其未來;而對企業管理者的評價要考慮其可控和不可控因素對業績的影響。另外,對企業的評價關係到企業是擴張、維持、重組、收縮、轉向或退出;對管理者的評價則關係到其獎懲、升降等問題。本文在項目前期和建設期將財務評價的對象設定在企業的層面上,同時兼顧企業管理者,而項目營運期的評價對象包括企業和企業管理者,更側重於對企業管理者的評價。
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體系的內容框架
發電企業項目財務評價體系的建立,需要覆蓋從項目前期決策到建設再到運營的全過程。從企業經營“現金為王”的原則出發,以財務評價體系的核心即現金流量狀況為標準,又可以將其分為兩個階段三個部分:即沒有真實現金流量產生的前期決策階段和有現金流量產生的項目建設期和項目建成後的生產運營期。項目建設是現金的淨流出,項目建成運營是現金流入,是為企業獲得償債現金和為股東回收資本的過程,因此兩者密不可分,共同形成現金概念的項目運營階段。
首先是項目前期的財務評價。對擬建項目進行財務評價對實現發電企業發展目標至關重要。此階段尚未產生實際的現金流動,進行財務評價的目的是根據相關資料進行預測,為領導進行項目決策提供重要參考,評價的內容界定為項目是否開工建設、建設的條件是否具備,項目投產後的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其次是項目建設期的財務評價。發電項目建設周期長,動用資金十分巨大,對電廠所在地方的經濟影響非常大,項目建設階段形成的工程成本,對建成後生產運營成本費用中的折舊、財務費用等都有決定性影響。工期的長短,施工的組織情況,決定了項目完工的時間,也進而影響企業現金流的流入。因此,對項目進入建設期後的財務狀況進行持續評價,有利於降低工程成本,為提高以後的生產營運效益作好基礎工作。
最後是項目生產運營期的財務評價。項目建成後的生產運營期是企業經營的主體,這一時期的財務評價主要以項目評價為基礎,再配合企業整體經營績效評價,完整反映企業的營運效率與財務狀況。目前發電企業的生產運營中仍存在管理低效,經營粗放,消耗水平高等現象,在新的電價形成機制與競爭環境下,不論是存量資產還是新投產項目,能否提高其生產運營水平關係到發電企業整體的競爭力和抵抗風險的能力。因此我們要通過對生產運營項目的財務評價找出差距,挖掘潛力,充分發揮業績考核和對標改善的作用,提高投入產出效率,增加發電企業整體效益,提前規避經營風險,最後達到通過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改善企業營運能力的目的。另外,通過對生產運營項目的財務評價找出與項目前期時預計的差距,以備在今後的項目管理中得以借鑑。
總結
發電企業內部開展財務評價工作,應根據發電企業的特點和經營管理需要,遵循高效操作的原則,靈活選取自評、互評、發電企業直接評價等評價方式,還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和諮詢專家協助實施評價。對於發電企業直接評價的項目,母公司可以從各職能部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實施機構,也可以指定某一部門負責日常性的評價事務。對於不同類型項目的具體評價方式的選擇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1.項目前期財務評價的考慮因素
項目前期財務評價,需要由發電企業母公司組織進行,必要時可以與中介機構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利用發電企業母公司項目決策的統一性,杜絕發電企業母公司系統中的亂投資現象。中介機構則可充分發揮其技術優勢和獨立性,更加客觀地對前期項月作出評價。
2.建設期項目財務評價的考慮因素
建設期項目財務評價,由於區域市場因素將對評價結論產生重大影響,可考慮充分利用現有的發電企業母公司管理層級的功能,由區域性分公司來組織實施。
3.生產運營期財務評價的考慮因素
生產運營期財務評價主要由各具體項目生產運營單位開展實施,發電企業母公司進行檢查和判斷。運營項目已經投產,評價重點是如何在現有的基礎上不斷提高效率與效益,同時項目投產後不確定因素相對較少。因此,此項工作由發電企業母公司制定統一的評價方案,項目公司按照既定的評價標準與程式進行自評,目的是找出差距,促進企業效率與效益的不斷提升。發電企業母公司則只需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或諮詢專家,對評價情況及結果進行複審,確保評價結論的準確性、可靠性。
財務評價工作任重道遠,涉及到方方面面,複雜而多變。同時財務評價工作,目前尚處於探索階段,仍需要在企業管理及評價實踐中不斷發展和完善。在當今複雜多變的環境下發電企業不可能建立一勞永逸的財務評價體系,必須根據國家巨觀政策導向、財務會計制度的變革、企業經營戰略的調整、不同時期的管理重點等因素以及實踐中反映出來的問題,不斷完善和調整評價指標、評價方法和評價標準,以保持財務評價體系的先進性和適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