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型國家

東亞(特別是日本、韓國和中國台灣)加上與其他開發中國家(特別是拉美國家)在二戰後的經濟發展模式別具特色,基本上體現了一種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不同的是政府干預程度與駕馭經濟發展的能力上存在的差別。

東亞(特別是日本、韓國和中國台灣)加上與其他開發中國家(特別是拉美國家)在二戰後的經濟發展模式別具特色,基本上體現了一種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不同的是政府干預程度與駕馭經濟發展的能力上存在的差別。其特點在於這類國家具有持續的發展意願、凝聚力極強的經濟行政機構、良好的政商合作關係、以及有選擇性的產業政策。大部分開發中國家之所以沒有象東亞一樣發展起來主要是因為它們的國家缺少這些特點。東亞發展型國家或政府(developmental state,不同語境下使用國家或政府)模式成為取代蘇聯中央計畫型經濟和美國自由市場模式的第三條道路。這些國家被稱為發展型國家。
發展型國家的理論是由查默斯·詹森在《通商產業省與日本奇蹟》一書中最早提出的,查默斯認為,日本的經濟在六七十年代迅速發展的結果與通商產業省作為政府層面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是緊密相關的,他考察了通商產業省的一系列政策之後認為,日本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把自由資本主義納入了國家統籌中,既實現了自由資本主義的發展,又使得國家掌握了資本主義發展的巨觀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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