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鄭州市關於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全市的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全市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國家、省、
鄭州市和我市關於深化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省、鄭州市和我市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地方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的政策建議。
(三)擬訂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衛生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
學校衛生、
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全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推進全市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七)擬訂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全市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上級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擬訂和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指導和協調全市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在登封市召開的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地方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市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和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十)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省和鄭州市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二)負責中醫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十三)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承接上級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做好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服務與監管工作。
(十六)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綜合文稿、文電處理、會務組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值班等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重大衛生健康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下屬單位的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落實和指導機關及所屬單位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全市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行業宣傳工作。負責受理、交辦信訪事項;協調處理、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組織及指導全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安全生產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老幹部科)。擬訂全市衛生健康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表彰及獎勵工作;負責所屬單位衛生健康考務工作。全面貫徹黨的老幹部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指導下屬單位做好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協調抓好離退休幹部工作隊伍建設。組織引導離退休幹部為黨的衛生健康事業增添正能量。
(三)規劃信息財務科。承擔機關及預算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全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規劃;承擔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衛生健康信息統計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四)政策法規綜合監督科。貫徹落實衛生健康相關法規和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清理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處罰事項的聽證,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和相關法律、法規諮詢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負責用人單位職業健康行政執法及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衛生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五)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傳染病、地方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完成上級交辦的法定傳染病疫情調查處置工作。擬訂全市愛滋病防治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愛滋病、性病、C肝防治工作;承擔市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全市衛生應急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全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擬訂全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負責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六)醫政藥政科(科技教育科)。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等行業管理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擬訂全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做好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負責全市院前急救體系建設。負責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事前服務、日常巡查和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健康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
貫徹落實上級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落實上級基本藥物藥事服務和使用管理的法規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市級衛生健康科研項目、科技進步獎、省和鄭州市級重點實驗室審核申報;負責省、鄭州市和市級醫學重點(培育)學科建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生轉崗培訓等畢業後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登封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中醫科。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參與全市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管理評價、考核工作,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治未病、重大疾病中西醫協同、康復、中醫重點專科、中醫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等工作;制定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中醫藥學術交流與科技合作;負責中醫藥繼續教育及基層中醫藥人員業務培訓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工作。
(八)基層衛生科。擬訂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有關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規劃並推進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城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擬訂全市健康扶貧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並對鄉村醫生進行管理;加強全市農村衛生人才培養;組織實施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管理和績效評估;負責全市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事前服務、日常巡查和事後監管工作。
(九)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婦幼健康科)。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科。承擔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十一)行政服務科。負責提供衛生健康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政策、標準、辦理程式的諮詢和指導;負責受理依法應當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履行的所有行政審批服務職能;負責市本級所有衛生健康許可項目和確定的其他職權中依申請項目的直接辦理、結果公示、檔案管理;負責現場查驗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十二)愛國衛生科。負責擬訂健康登封、健康城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健康城市建設的監測與評價及控煙工作;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健康細胞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登封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登封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促進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及指導全市愛國衛生和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
負責落實上級有關衛生創建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衛生檢查評比和市容環境衛生的日常督查。負責制定有關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新藥物、新方法、新技術;組織開展全市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監督、檢查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監測、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解答食品安全標準執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
現任領導
登封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楊洋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登封市嵩山路638號。
辦公時間
(冬季)上午 08:3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 0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