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登封市委 登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登封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登發〔2010〕4號),設立登封市
林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市出省木材運輸許可職責。
(三)增加狩獵證審核職責。
(四)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全市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市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
(五)加強組織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鄭州市林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和森林資源保護的相關政策、發展戰略;制定林業工作規劃。
(二)負責全市林業調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評估,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全市林業生態文化建設工作。
(三)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造林綠化計畫;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造林、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協調防治荒漠化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指導全市基層林業工作;指導全市種苗、花卉培育;負責組織、指導林木良種的培育、檢疫和檢驗工作;組織、監督和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工作;負責退耕還林、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登封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全市森林資源(含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及其它特種用途林)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建設項目;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上級機關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林木、竹材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的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依法承擔應由市政府批准的臨時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承辦依法應由上級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負責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林地調查、定級、評估工作。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國有林場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負責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負責全市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物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負責全市各類公益林(包括特種用途林、防護林、風景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竹林)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七)編制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計畫,擬訂林業產業政策和實施規則,引導林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林業資源的合理配置;負責開發利用林地、濕地;負責部門預算及林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國有林業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落實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市級財政資金安排意見或建議;檢查監督全市林業基金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市林業改革工作,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負責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國有林場(林科所、苗圃)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負責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有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十)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火、撲火工作;承擔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測報、防治和檢疫工作;負責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全市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二)負責全市林業產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和重點國有林區及全市木材行業的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木材生產、木漿造紙、木竹及林果產品加工、森林旅遊、林產化工、林業機械、木本藥材、木本花卉等林業產業。
(十三)負責全市林業外事、外經和外資工作;負責全市行業開放帶動戰略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技推廣、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組副書記、局長李雲峰:負責林業局全面工作;
黨組書記、副局長馮建華 :協助宋銀濤同志做好局日常工作,負責黨建工作,指導林業產業發展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范順陽:負責營林造林、林業年度核查、林業工程技術、林業項目規劃設計、森林資源管理、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公安和行政審批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植樹造林科、林業工作站、林政科、法制科、行政服務科、林改辦、森林公安分局、林政稽查大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東洋 :負責森林防火監測指揮中心建設和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檢疫、重點工程項目設計、林業統計、林業產業發展、林木種苗、林業科研、新品種引進與推廣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產業辦、種苗站、森防站、林科所。
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呂鵬飛 :負責紀檢監察、機關行政、機關黨支部、組織人事、林業宣傳、林業信息、保密檔案、綜合治理、依法治市、工會、團組織、精神文明建設、創建、扶貧、安全生產、信訪穩定、老幹部和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辦公室、機關黨支部。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慧敏 :負責重點公益林管理、計畫生育、婦委會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益林辦公室、計生辦、婦委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彥興:借調鄭州市林業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耀武: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分管防火辦、指揮中心、消防隊、木材檢查站。
黨組成員、綠化辦副主任高榮顯:負責全民義務植樹、古樹名木保護等工作。分管局綠化辦。
班子成員、登封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長周光輝:負責森林公安分局各項工作。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