痤瘡樣藥疹

藥疹亦名藥物性皮炎,是藥物通過內服、注射、使用栓劑或吸入等途徑進入人體,在皮膚黏膜上引起的炎症反應,嚴重者尚可累及機體的其它系統。藥物既有治病的效用,又可能引起副作用和不良反應。由藥物引起的非治療性反應,統稱為藥物反應,痤瘡藥疹僅是其中的一種表現形式。

基本介紹

  • 西醫學名:痤瘡樣藥疹
  • 英文名稱:Sample acne drug eruption
  • 其他名稱:藥物性皮炎
  • 主要症狀:類圓形或橢圓形的水腫性紫紅色斑
病因,臨床表現,診斷,治療,

病因

引起藥疹的藥物,隨著新藥不斷地增加,種類也有增多,任何一種藥物在一定條件下,都可能引起藥疹。
臨床上常見的有:
① 抗生素類,抗生素中不少可導致藥疹,以青黴素、鏈黴素最多,
② 氨苄青黴素、氯黴素、土黴素等;
③ 磺胺類;
④ 解熱鎮痛類,此類品種繁多,商品名稱複雜,很多是同藥異名或同名異藥,其主要成分大多是阿司匹林、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等,其中以吡唑酮類和水楊酸類(如阿司匹林)的發病率最高,保泰松引起的藥疹也很常見;
⑤ 催眼藥、鎮靜藥與抗癲癇藥,如苯巴比妥、甲丙氨酯(眠爾通)、氯普噻噸(泰爾登)、苯妥英鈉等,以苯巴比妥引起者最多;
⑥ 異種血清製劑及疫苗等,如破傷風抗毒素、蛇毒免疫血清、狂犬病疫苗等。
中藥也可引起藥疹。文獻中報告單味藥引起藥疹的有葛根、天花粉、板藍根、大青葉、穿心蓮、丹參、毛冬青、益母草、槐花、紫草、青蒿、防風、白蒺藜、大黃、蓖麻子等;成藥中有六神九、雲南白藥、牛黃解毒片、羚翹解毒片等。

臨床表現

藥疹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常見的有下列類型。
(一)固定型藥疹是最常見的一型。常由磺胺製劑、解熱止痛劑或巴比妥類等藥引起。皮疹為類圓形或橢圓形的水腫性紫紅色斑,直徑約1~2或3~4cm。常為一個,偶可數個,邊界清楚,重者其上發生大皰。停藥後約1周余紅斑消退,留灰黑色色素沉著斑,經久不退。如再服該藥,常於數分鐘或數小時後,在原藥疹處發癢,繼即出現同樣皮疹,並向周圍擴大,以致中央色深,邊緣潮紅。也可發生水皰。復發時他處也可出現新的皮疹。隨著復發次數增加,皮疹數目也可增加。損害可發生於任何部位,但較多見於口唇、口周、龜頭、肛門等皮膚黏膜交界處,手足背及軀幹也常發生,可單發或鳳時累及數外。發生於皺襞黏膜處易糜爛,產生痛感。一般經7~10日可消退,若已潰爛則癒合較慢。重者可伴發熱。
(二)蕁麻疹型藥疹較常見。多由青黴素、血清製品(如破傷風或白喉抗毒素)、呋喃唑酮及水楊酸鹽類等引起。症狀與急性蕁麻疹相似,可同時伴有血清病樣症狀,如發熱、關節疼痛、淋巴結腫大、血管性水腫甚至蛋白尿等。若致敏藥物排泄十分緩慢或因生活或工作中不斷接觸微量致敏原(如醫務人員對青黴素過敏,製藥廠工人對某些藥物過敏),可表現為慢性尊麻疹。
(三)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藥疹 較常見。多由解熱止痛類、巴比妥類、青黴素、鏈黴素及磺胺類等藥物引起。發病多突然,常伴有畏寒、發熱等全身症狀。麻疹樣藥疹為散在或密集、紅色、帽針頭至米粒大的斑疹或斑丘疹,對稱分布,可泛發全身,以軀幹為多,類似麻疹,嚴重者可伴發小出血點。猩紅熱樣藥疹初起為小片紅斑,從面、頸、上肢、軀幹向下發展,於2~3日內可遍布全身,並相互融合。達到高潮時,全身遍布紅斑,面部四肢腫脹,酷似猩紅熱的皮疹,尤以皺褶部位及四肢屈側更為明顯。本型藥疹患者的皮疹雖鮮明,但全身症狀較麻疹及猩紅熱輕微,無麻疹或猩紅熱的其它症狀。白細胞數可升高,少數患者肝功能可有一過性異常。停藥後1一2周病情好轉,體溫逐漸下降,皮疹顏色變淡,繼以糠狀或大片脫屑。病程一般較短,但若未及時發現病因及停藥,則可向重型藥疹發展。
(四)濕疹型藥疹大都先由外用磺胺或抗生素軟膏引起接觸性皮炎,使皮膚敏感性增高。以後再服用同樣的或化學結構式相似的藥物,又可引發此型藥疹。其形態為粟粒大小丘疹及丘皰疹,常融合成片,泛發全身,可有糜爛滲液,但少有畏寒、發熱等全身症狀。停藥後逐漸好轉,以青黴素、鏈黴素、磺胺類,汞劑及奎寧等引起者較多。
(五)多形紅斑型藥疹常由磺胺類、巴比妥類及解熱止痛藥等引起。臨床表現與多形紅斑相似,皮損為豌豆至蠶豆大小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丘疹,中心呈紫紅色,或有水皰,境界清楚。多對稱分布於四肢伸側、軀幹、口腔及口唇,有痛癢感。重者可在口腔、鼻孔、眼部、肛門、外生殖器及全身泛發大皰及糜爛,疼痛劇烈,可伴高熱、肝腎功能障礙及肺炎等,病情險惡,稱為重症多形紅斑型藥疹。
(六)紫癜型藥疹此型藥疹可由巴比妥鹽、甲丙氨酯(眠爾通)、口服利尿藥、新黴素、奎寧等引起。通過II型變態反應發生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或III型變態反應引起毛細血管炎症而產生紫癜。輕者雙小腿出現紅色瘀點或瘀斑,散在或密集分布,有的可略微隆起。重者四肢軀幹均可累及,甚至有黏膜出血、貧血等。有時可伴發風團或中心發生小水皰。
(七)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藥疹是嚴重的藥疹,常由磺胺類、解熱止痛劑(水楊酸類、保泰松、氨基比林等)、抗生素、巴比妥類等引起。起病急驟,全身中毒症狀較重,有高熱、疲乏、咽痛、嘔吐、腹瀉等症狀。皮損為瀰漫性紫紅色或暗紅色斑片,常起始於腋和腹股溝,迅速波及全身,觸痛顯著。旋即於紅斑處起大小不等的鬆弛性水皰,稍一搓拉即成糜爛面,或形成大面積的表皮壞死松解,尼氏征陽性。壞死表皮呈灰紅色覆於糜爛面上,留下疼痛的剝露面,像淺表的二度燙傷。口腔、頰黏膜、眼結膜、呼吸道、胃腸道黏膜也可糜爛、潰瘍。部分病例開始時似多形紅斑或固定型藥疹,很快即泛發全身,須即刻停藥及搶救。嚴重者常因繼發感染、肝腎功能障礙、電解質紊亂或內臟出血及蛋白尿甚至氮質血症等而死亡。
(八)剝脫性皮炎型藥疹為嚴重型藥疹。多由巴比妥類、磺胺、苯妥英鈉、保泰松、對氨水楊酸鈉、青黴素、鏈黴素等藥引起。多數病例是長期用藥後發生。首次發病者潛伏期約20天左右。有的病例是在已發藥疹的基礎上,繼續用藥所致。起病急,常伴高熱,寒戰。皮損初呈麻疹樣或猩紅熱樣,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加劇,融合成全身瀰漫性紅腫,尤以面部及手足為重,可有糜爛、丘皰疹或小皰,破裂後滲液結痂。至2周左右,全身皮膚脫屑呈鱗片狀或落葉狀,手足部則呈手套或襪套狀剝脫。以後頭髮、指(趾)甲可脫落(病癒可再生)。口唇和口腔黏膜潮紅、腫脹或發生水皰和糜爛,影響進食。眼結膜充血、水腫、畏光、分泌物增多,重時可發生角膜潰瘍。全身淺表淋巴結常腫大,可伴有支氣管肺炎、中毒性肝炎、白細胞數顯著增高或降低,甚至粒細胞缺乏。如未及時停用致敏藥物,套用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皮膚剝脫可持續2~3月或更久,重者因全身衰竭或繼發感染而死亡。
(九)痤瘡樣藥疹(acniform eruption)多由於長期服用碘劑、溴劑、皮質類固醇製劑、避孕藥及異煙肼等引起。潛伏期較長,表現為痤瘡樣皮疹,多見於面部及胸背部,發展緩慢,一般無全身症狀。長期用溴劑者可發展成為肉芽腫損害。
(十)光感性藥疹多由於服用冬眠靈、磺胺、異丙嗪(非那根)、四環素、灰黃黴素、氫氯噻嗪(雙氫氯噻嗪)、補骨脂及甲氧補骨脂素等藥後,再經日光或紫外線照射而引起。可分為兩類:①光毒性紅斑(phototoxie erythema):皮疹與曬斑相似,多發生於曝光後7~8小時,局限於曝光部位,任何人均可發生;②光變應性發疹(ph0to al-lergic eruption):僅少數人發生,需經一定的潛伏期。皮損多呈濕疹樣,可見於曝光部位及遮蓋部。此外,少數患者可發生蕁麻疹或苔蘚樣疹。停藥後仍持續1~2周或更久方能消退。
除上述的一些類型外,藥物還可以引起其它形態的皮損,如避孕藥可致黃褐斑;冬眠靈及馬里蘭可致色素沉著;肼苯達嗪、普魯卡因醯胺、異煙肼和苯妥英鈉可致系統性紅斑狼瘡樣反應等。D-青黴胺可引起天皰瘡樣皮損,苯妥英鈉可引起假性淋巴瘤綜合徵。

診斷

1.體內試驗有皮膚試驗和激發試驗。
(1)皮膚試驗:常用劃破試驗及皮內試驗兩種。劃破試驗的靈敏性不及皮內試驗高,但較皮內試驗安全,故一般先作劃破試驗,陰性時再作皮內試驗。劃破及皮內試驗適用於預測皮膚即刻型反應。通常用於預測青黴素、抗血清素和普魯卡因過敏反應,但陰性時不絕對排除發生臨床反應的可能性,對有高度藥物敏感史者禁用。為了預防皮膚試驗發生嚴重全身反應(過敏性休克),應在試驗前準備腎上腺素及氧氣等搶救藥物。
(2)激發試驗:指藥疹消退一段時間後,內服試驗劑量(一般為治療量的1/8~1/4或更小量),觀察其反應,以探查可疑藥物。此試驗僅適用於較輕型藥疹,又必須使用該藥治療時;不要用於有即刻過敏反應和嚴重型藥疹又不必再用該可疑過敏原的患者。
2.體外試驗有嗜鹼性粒細胞脫顆粒試驗、瓊脂彌散試驗、放射變應原吸附試驗(RAST)、體外淋巴細胞轉化試驗、皮膚窗試驗等。但這些試驗結果尚不穩定,目前多用於青黴素過敏反應的研究,對其它藥物尚少報導,因此,有待深入研究。

治療

停用一切可疑致敏藥物及結構近似藥物,鼓勵病人多飲水,以加速致敏藥物的排出,注意交叉過敏或多原過敏。
(一)輕型藥疹停用致敏藥物後,皮損多迅速消退。一般給予抗組胺劑、維生素C等。必要時口服中等劑量潑尼松(30~60mg/d),待皮疹消退後逐漸減量以至停藥。局部一般可用粉劑或保持清潔、乾燥。固定型藥疹有糜爛及滲液時可用3%硼酸水或0.1%乳酸依沙吖啶溶液等濕敷。
(二)重型藥疹包括全身剝脫性皮炎、重症多形紅斑及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藥疹等,應及時搶救,加強護理,加強支持療法,注意病室溫暖、清潔,嚴防繼發感染及交叉過敏發生。
1.及早套用皮質類固醇激素一般可給氫化可的松200~400mg靜脈滴注,每日1次,或用地塞米松10mg/d(分2次靜脈滴注)。待體溫下降,皮疹顏色減淡,無新疹發生,症狀緩解後始可逐漸減量,並逐步換用口服劑。若為重金屬藥物引起的藥疹,應及早使用絡合劑,如二巰基丙醇(BAL)肌注或二巰基丁二酸鈉(每次1g溶於注射用水10~20ml中,靜注,每日2~3次,共3~5天,以後酌情減少用量或停用)。
2.加強支持療法對原有疾病應改用不致敏藥物維持其主要治療。注意水、電解質平衡,如病期較久,由於高熱及皮膚大片剝脫滲出等,常導致血漿蛋白降低、脫水和電解質紊亂,應及時糾正。注意蛋白質的攝入量,必要時輸血。
3.注意預防和治療合併症若伴發支氣管肺炎或皮膚化膿性感染,可酌情選用與致敏藥物無關的抗生素。若伴發肝損害,應加強保肝療法。可輸入葡萄糖液,食用流質飲食及補充多種維生素等,必要時可給予能量合劑(三磷酸腺苷10~20mg、輔酶A50U、維生素B6100mg、肌苷200mg、胰島素4~8U、10%葡萄糖溶液500m1)及其它保肝藥物。若有粒細胞降低、貧血、衰竭等可少量多次輸血。注意防止褥瘡發生。注意保護眼睛,定期沖洗,減少感染,防止粘連。閉眼困難者套用油紗布蓋眼。以防角膜暴露損傷。如眼部已受累,應清洗結膜,滴醋酸氫化可的松眼藥水和外用4%硼酸眼膏。應經常清洗口腔,有口腔糜爛者可用2%碳酸氫鈉溶液漱口。
4.局部治療套用無刺激性、具有保護性、有一定的收斂、消炎作用的藥物。對無滲液的皮損,依病情給予粉劑或洗劑。對紅腫有滲液的皮損,用3%硼酸溶液或生理鹽水濕敷。對大皰性表皮鬆解型藥疹的糜爛面,以暴露皮損保護創面乾燥為宜。可暴露於溫度適宜而乾燥的紅外線燈罩下,外用0.2%硝酸銀液、紫草油或用含地塞米松和有效抗生素的氣溶膠噴灑。
5.中醫中藥中醫認為藥疹主要由於脾濕不運、蘊濕化熱、外感毒邪、濕熱毒邪搏於皮膚所致。治則為清熱、涼血、利濕、解毒。可用滲濕湯、芩連解毒湯、化斑解毒湯等加減。
患病部位: 全身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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