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性偷竊又稱偷竊癖、偷竊狂,屬衝動控制障礙的一種。患者有反覆出現的、難以克服的偷竊欲望和濃厚興趣,伴偷竊行動前的緊張感和行動後的輕鬆感。其偷竊的目的不在於獲得經濟利益,而是獲得心理上的滿足。女性多於男性。多始於童年或青少年時期,在病程上有慢性化傾向,較少持續至中年。常伴抑鬱、焦慮障礙,也可伴神經性貪食或人格障礙。
基本介紹
- 別稱:偷竊癖
- 就診科室:精神心理學
- 常見病因:病因和發病機制目前未明
- 常見症狀:患者有反覆出現的、難以克服的偷竊欲望和濃厚興趣,伴偷竊行動前的緊張感和行動後的輕鬆感
病因
臨床表現
檢查
一般檢查包括觀察意識、體溫、脈搏、血壓、呼吸等,了解有無嚴重感染及嚴重軀體疾病及顱腦外傷等器質性疾病體徵。重點應做神經系統的相關檢查,注意有無腦部器質性疾病的證據。
2.輔助檢查
血常規、血生化、甲狀腺激素等常規化驗,腦電圖、腦CT、腦MRI等輔助檢查,了解有無軀體疾病及腦部器質性病變。
3.心理測評
人格測試如汪衛東教授研發的憶溯性人格發展量表(WMPI)、明尼蘇達多項人格量表(MMPI)和艾森克人格問卷等,症狀自評量表等。抑鬱自評量表(SDS)以及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等。
診斷
1.自己訴說具有難以控制的強烈偷竊欲望,雖然努力自控,但不能停止偷竊。
2.專注于思考或想像偷竊行為或有關情境。
3.這些偷竊發作沒有給個人帶來收益,或儘管對自己的社會、職業、家庭的價值觀和義務,均有不利的影響,仍然偷竊。
4.在1年中,至少有過3次偷竊發作。
鑑別診斷
偷竊的目的、動機、行為特徵等方面均與病理性偷竊存在很大差異,鑑別並不困難。
2.其他精神障礙
臨床上常見的可以出現偷竊行為的精神障礙有腦器質性精神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強迫性神經症、神經性貪食症、反社會性人格障礙、品行障礙等,可根據主要臨床表現進行鑑別。
治療
1.心理治療
可選用認知療法、行為療法、家庭療法、厭惡療法等心理治療方法。
2.藥物治療
合併有焦慮、抑鬱症狀的患者,可聯合使用抗焦慮抑鬱的藥物。常用SSRI類抗抑鬱藥,如:帕羅西汀、艾司西酞普蘭、氟西汀等。抗焦慮藥可選用苯二氮?類藥物,如:奧沙西泮、勞拉西泮、阿普唑侖等。心境穩定劑如:碳酸鋰,抗癲癇類藥物均可以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