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雄縣自然資源局

 當雄縣自然資源局是當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當雄縣林業和草原局、當雄縣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牌子。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草原、水等自然資源所有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章櫻戲根據國家自然資源法律、法規,起草當雄縣自然資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地方自然資源管理的技去厚寒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有關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設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及相關政策,擬訂技術標準、規程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根據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開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工作,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四)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組織編制當雄縣國土空間規劃,統籌銜接相關專項規劃,推進“多規合一”;組織編制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和公共服務、公共安全、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地下空間等專項規劃;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編制行業系統規劃;指導本轄區內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組織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依法審查各鄉(鎮)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
(五)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政策、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管理等。
(六)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織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和灑樂出讓、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七)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核發拉薩市級以下投資項目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出具拉薩市級以上投資項目的規劃初審意見,依法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並審定報批規劃設計條件變更申請;依據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阿棗妹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核建築工程(除私人住房)的設計方案,審核市政工程的設計方案,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核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和世界文化遺產、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保護範圍內的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項目設計方案,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八)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察櫃請。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九)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域戰略,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環境優美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負責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的行政複議案件;負責組織實施規劃許可項目的開工驗線和規劃斷煉核實工作。負責國土空間規劃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國土空間規劃檔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導各鄉(鎮)、功能園區的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工作。
(十)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地方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地方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十一)負責管理地質勘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依舟主妹汽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地圖管理。組織實施地方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
(十四)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協調全縣自然資源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自然資源執法檢查。
(十五)配合縣應急管理局做好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七)統一管理縣林業和草原局。
(十八)完成當雄縣委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當雄縣自然資源局人員編制6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
(十)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地方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地方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十一)負責管理地質勘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地圖管理。組織實施地方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
(十四)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協調全縣自然資源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自然資源執法檢查。
(十五)配合縣應急管理局做好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七)統一管理縣林業和草原局。
(十八)完成當雄縣委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當雄縣自然資源局人員編制6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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