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雄縣水利局

當雄縣水利局是當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當雄縣水利戰略規劃,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鑽故提夜管理,擬訂全縣和跨縣(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重要流域、區域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縣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協調水文工作。協調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酷求、情報預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全縣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燥重鴉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縣(區)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全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和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工作。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田灌排工程建設、改造和管理。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再櫃白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基層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一)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移民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二)負責全縣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堤防、閘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水利科學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推進水利信息化,加強水利行業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負責貫徹落實全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旬樂囑部署,組織協調全縣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各項任務,開展河湖管理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各縣(區)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河長制湖長制考核評估和監督管理。依託河長拜照炒船制組織協調全縣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中心城區水系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當雄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當雄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全縣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 與當雄縣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負責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當雄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水資源調查、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 與當充套灶雄縣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當雄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
3. 與當雄縣農業農村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當雄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中央和地方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安排的面上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4. 與當雄縣林業和草原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負責組織開展水利風景區的開發、建設,承擔閘站管理工作。當雄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相關風景名勝區的監督和管理。
5. 與當雄縣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全縣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當雄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當雄縣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

人員編制

當雄縣水利局行政編制4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
(十五)負責貫徹落實全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組織協調全縣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各項任務,開展河湖管理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各縣(區)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河長制湖長制考核評估和監督管理。依託河長制組織協調全縣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中心城區水系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當雄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當雄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全縣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 與當雄縣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負責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當雄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水資源調查、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 與當雄縣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當雄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
3. 與當雄縣農業農村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負責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當雄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中央和地方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安排的面上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4. 與當雄縣林業和草原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負責組織開展水利風景區的開發、建設,承擔閘站管理工作。當雄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相關風景名勝區的監督和管理。
5. 與當雄縣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當雄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全縣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當雄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當雄縣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

人員編制

當雄縣水利局行政編制4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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