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農業局

1、擬訂種植業、水產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措施、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當陽市農業局
  • 位置:當陽市
  • 職責:擬訂種植業發展政策措施
  • 內設機構:辦公室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聯繫方式,

工作職責

2、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負責“無公害蔬菜”、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的管理和監測,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3、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指導實施。
4、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規範的組織實施。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5、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水產品)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和省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
6、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植物防疫檢疫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市域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7、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8、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和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專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申報、實施。負責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9、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灘涂、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管理。負責保護農業生態環境。
10、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為涉農企業、項目建設提供服務。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事項。參與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制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11、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保、保密、電子政務、信訪維穩、政策法規、建議提案辦理、新聞宣傳與發布、政務公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綜合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組織農業抗災救災生產,承擔農情調度分析;負責農業執法的管理和協調工作;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檔案、重要報告;承擔農業產業發展政策的研究,提出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及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本系統反腐倡廉和人事監察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制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三)計畫財務科
會同有關部門監管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相關政策建議;組織開展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科教信息科
承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牽頭協調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參與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報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事項;指導全市農產品市場信息體系建設,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分析與預測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等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五)種植業科(特產科)
擬訂種植業(糧、棉、油、果、蔬)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擬訂種植業技術推廣和新品種、新產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種植業重大項目;負責種植業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植物內檢和遺傳資源保護及種子種苗繁育管理工作;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辦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事宜;組織種植業抗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擬訂農業板塊基地規劃,指導農業板塊基地的建設。
(六)農業產業化科(農業招商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指導農產品加工企業布局、產業調整、市場流通和服務體系建設;開展農業招商引資工作;組織推動農業各類項目政策的實施並監督落實;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
(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
承擔擬訂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無公害蔬菜”、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的管理和監測。
(八)水產管理辦公室(對外掛“當陽市水產局”牌子)
擬訂水產業發展、水面開發、水生動植物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水產業的行業管理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查處重大漁業糾紛案件和污染案件,維護漁業生產秩序;組織水生動植物檢驗檢疫防疫;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負責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
(九)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對外掛“當陽市農業機械局”牌子)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性措施;負責全市農機行業管理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農機使用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推廣服務體系建設,提高農業機械的普及套用水平和操作水平;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負責農機抗災物資的儲備、申請、分配和管理。

人員編制

市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工會主任1名,總農藝師1名;科長(主任)職數9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為3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聯繫方式

地址:當陽市玉陽路59號
當陽市農業局
郵編:4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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