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塗縣教育局

當塗縣教育局

當塗縣教育局,是當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指導全縣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協調各鎮教育工作。
(三)負責指導各級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指導和實施農村教育綜合改革。
(四)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合併的審核或報批及其專業設定;統籌協調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安排全縣教育經費附加、教育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各學校教育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各學校財務收支;負責全縣中國小校的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和教育單位房舍普查、危漏校舍改造、校舍建設;負責中國小收費管理工作;實施教育資助工作。
(六)負責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學校思想品德、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工作。
(七)負責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國小校教師資格認定或申報工作;負責中國小校教職工資源的配置,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負責縣屬各類學校教職工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獎懲和勞動工資業務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規定,負責中國小校和局屬單位的領導幹部考察、選拔、任用。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縣屬職業學校及普通高中招生計畫;負責組織初、高中畢業生會考;負責師範類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管理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負責組織成人自學考試和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歸口管理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
(九)指導各類學校教學設施、儀器、圖書資料的配備;指導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
(十)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以及統計信息的管理與服務;組織開展縣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縣域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指導全縣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負責縣屬學校的穩定和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十二)負責制定教育督導工作的規章制度;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檢測工作;監督、檢查各級各類學校對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三)負責語言文字和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局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檔案、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教育史志編纂工作。
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和局黨組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文明創建工作。
負責教育宣傳和教育新聞採集、製作、發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教育網站建設與管理、教育信息編髮、教育報刊征訂工作。(負責人:孫謝華)
(二)教育股
擬定中國小、幼稚園教育工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課程設定、教材使用及審核工作;指導教育改革工作;負責學校電子學籍管理工作;協助督導部門進行學校教育督導評估;負責中國小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教材的征訂工作;指導社區教育、校外教育、親職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學校健康、科技、勞動技能、人口和環保教育、衛生防疫、國防教育等工作;負責學校學生體育競賽、大型文體活動的協調組織工作;制定高中階段年度招生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和初、高中畢業證書的驗印。
指導和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初等職業學歷教育、縣職教中心、非學歷成人教育機構、文化補習類學校;負責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工作和教育質量的檢查;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及政策制定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自學和職業證書考試工作;負責成人中等文化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職業中學和成人中專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按許可權管理社會力量辦學;負責相應範圍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查和審批工作。(負責人:郝秀峰)
(三)人事股(縣教育人才管理中心)
負責機關、全縣中國小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政審、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調配聘用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新任教師招聘工作;負責師範教育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管理系統人事檔案;負責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特級教師資格的評定、申報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中國小領導幹部考察、任免、培訓、和管理工作及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人事代理工作;負責全縣教師學歷培訓工作;負責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人:尚賢臣)
(四)計畫財務股
組織擬訂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教育事業統計調查與統計信息的管理、開發利用和服務工作責任;提出教育系統資源開發、配置工作建議;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承擔學校土地、國有資產的管理責任;監督所屬單位固定資產及設備的配置和管理;監督學校國有資產及教學儀器設備、桌凳、圖書的配置和審核工作;擬定教育經費使用計畫的籌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計並檢測教育系統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承擔對教育系統內單位和學校的財務審計責任;提出教育系統經費預、決算計畫的編制、實施、審核和監督;承擔協調各類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審核責任;負責教育系統教育行政和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兩免一補”工作。負責辦理本地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國家助學金及普通高中貧困學生、義務教育學校貧困寄宿學生生活補助費發放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基本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編制,以及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及基建項目的決算、審計工作;負責全縣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和籌建項目的報批、指導中國小校舍改造、校園建設配套等辦學條件達標建設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的工程規劃、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負責人:劉正宏)
(五)安全管理股
負責對全縣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安全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安全教育的檢查落實、信息傳遞、協調突發事故的處理。(負責人:尹燕)
(六)監察審計股
負責教育系統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反腐倡廉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普法教育、行政複議、爭議調解、執法監督、應訴和檢舉、控告、申訴等工作;開展教育執法監察和行政效能監察。
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組織開展系統內政紀教育、行風和師德師風建設,妥善處理民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糾正教育亂收費、有償家教等行業不正之風,對教育業務工作進行監察,對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檢查、責任追究;受理對檢查、監督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督對象違反黨紀和政紀的案件。積極配合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接待民眾來信來訪,並做好調查和回復,完成上級交辦的信訪件;協調相關股室做好教育系統的信訪穩定工作。
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負責人:夏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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