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研究所陳雲與當代中國研究中心

當代中國研究所陳雲與當代中國研究中心是當代中國研究所下屬科研機構,2010年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當代中國研究所陳雲與當代中國研究中心
  • 成立時間:2010年6月13日
  • 成立地點:北京
  • 出席人員朱佳木
成立大會,組織章程,

成立大會

2010年6月13日,當代中國研究所在京召開了“紀念陳雲同志誕辰105周年學術座談會暨當代中國研究所陳雲與當代中國研究中心成立大會”。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兼當代所所長、中心理事長朱佳木主持會議並講話。
朱佳木說,在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傑出的馬克思主義者,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開創者和奠基人之一,黨和國家久經考驗的卓越領導人陳雲同志誕辰105周年前夕,一些黨史、國史研究機構,一些陳雲同志曾經生活和戰鬥過的地方,紛紛舉辦各種形式的活動,表達他們對陳雲同志的懷念。2010年6月28日是當代所成立20周年,此時此刻,當代所的幹部職工尤其懷念陳雲同志。當年,陳雲同志曾親筆為當代所題寫了所名,當代所機關的牌匾至今用的仍然是他的手跡。為了進一步推動陳雲研究深入持久的開展,當代中國研究所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陳雲與當代中國”課題組的基礎之上,成立陳雲與當代中國研究中心,並報經中國社會科學院批准。該中心已建立了領導機構,制定了章程,聘請了顧問,今天正式宣告成立。
成立大會上,當代所相關負責同志宣讀了中心理事會負責人和顧問名單,並頒發了聘書。中心的理事長由朱佳木同志擔任,副理事長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李捷、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張啟華等五位同志擔任,中心顧問有原國家經委主任袁寶華、原輕工業部部長楊波、國家審計署原審計長於明濤、中組部原部長張全景等21位同志。該中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組織協調所內外力量推進陳雲在新中國的實踐與思想研究、開展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為宗旨。它的成立,為陳雲研究學界提供了一個新的學術交流平台,標誌陳雲生平與思想研究又有了一個新的發展空間。
在隨後的座談會上,中心副理事長、中紀委駐文化部紀檢組組長李洪峰、中紀委駐中國科學院紀檢組原組長王庭大、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董志凱先後發言,分別闡述了陳雲的文風與陳雲經濟思想在今天的現實意義。陳雲長女陳偉力代為宣讀了陳雲長子、國家開發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陳元的書面發言。大家一致認為,陳雲的經濟思想凝結著對中國國情和經濟建設規律的認識,陳雲的黨建思想凝結著對我們黨發展過程中一系列重大問題的戰略思考,我們只要密切聯繫實際,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那么,對陳雲思想與品德的學習,對陳雲生平與思想的研究,就一定會常學常新,常研常新。上海陳雲故居與青浦革命歷史紀念館的領導也專程趕來出席會議並發了言。
出席會議的還有中心副理事長張啟華,中心顧問袁寶華、楊波、于明濤和原商業部副部長高修、國防大學原副校長侯樹棟、中央黨史研究室原副主任沙健孫、求是雜誌社原總編輯有林、著名學者羅揚、衛興華等。陳雲同志的部分子女以及當代所的編研人員也出席了會議。

組織章程

(2009年12月23日當代中國研究所所務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中心全稱為“當代中國研究所‘陳雲與當代中國’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英文名為:Research Center of Chen Yun and Contemporary China,ICCS。
第二條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非實體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制定本中心章程。
第三條 本中心是以陳雲在新中國的實踐與思想為研究對象的非實體性學術研究組織,在當代中國研究所所務委員會領導下,按照中國社會科學院及當代中國研究所有關規定開展學術活動。
第二章 宗旨與任務
第四條 本中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組織協調所內外力量推進陳雲在新中國的實踐與思想研究、開展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為宗旨。
第五條 本中心的任務是:
(一)以當代中國研究所為基礎,組織所外國史、黨史、黨建、經濟學界的學者,以及相關紀念館和研究部門中的專家、工作人員,熱心支持陳雲研究事業的人士,對陳雲在新中國的實踐與思想開展課題研究。
(二)在全國範圍內徵集論文,不定期召開“陳雲與當代中國”研討會,並在條件成熟時,評選優秀論文,結集出版。
(三)與當代中國研究所圖書資料部門合作,蒐集和整理陳雲在新中國的實踐與思想的史料,建立相關資料庫。
(四)在國內外有關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之間開展學術交流。
(五)編印陳雲研究通訊。
(六)接受熱心支持陳雲研究事業的社會人士的資助和其他支持。
(七)開展其他陳雲研究的學術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中心設理事會,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理事組成,其成員可以聘請所外專家學者擔任。
第七條 中心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書長1人。以上人員經理事會通過後,報當代中國研究所所務委員會審定。
第八條 中心聘請顧問若干人,從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相關部門領導、陳雲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及熱心支持陳雲研究的人士中推選擔任。
第九條 中心受當代中國研究所領導,日常工作在理事會領導下由經濟史研究室負責。重大事項須報經所務委員會審定。
第十條 中心實行當代中國研究所所務委員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主任主持中心日常工作,執行所務委員會的有關決定。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第十一條 中心下設立若干課題組,由科研人員自願組合,報中心理事會審批組成。
第十二條 中心可在所內外聘用兼職研究人員從事研究,可特邀專家主持相關課題。以上人員的聘用由中心主任提名,按有關規定報批。
第四章 學術活動及經費管理
第十三條 以中心名義主辦重要學術活動(內部工作會議除外),應報所務委員會批准。
第十四條 本中心特邀研究人員,未經中心授權不得以本中心特邀研究人員名義從事社會活動。
第十五條 中心經費和財務由所財務統一管理。
第十六條 中心不設編制,所有工作人員及兼職人員不在中心領取工資。
第十七條 中心辦公地點設於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旌勇里8號,郵編:100009。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和修改權歸當代中國研究所所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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