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選自:《莊周》 異鵲 作者:未知
原文
莊週遊於雕陵之樊,睹一異鵲自南方來者,翼廣七尺,目大運寸,感周之顙而集於栗林。莊周曰:“此何鳥哉,翼殷不逝,
目大不睹?”搴裳躩步,執彈而留之。睹一蟬,方得美蔭而忘其身;螳螂執翳而搏之,見得而忘形;異鵲從而利之,見利而忘其真。
莊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類相召也!”捐彈而反走,
虞人逐而誶之。莊周反入,三月不庭。藺且從而問之,“ 夫子何為頃間甚不庭乎?”莊周曰:“吾守形而忘身,觀於濁水而迷於清淵。且吾聞諸夫子曰:‘入其俗,從其俗。’今吾游於雕陵而忘吾身,異鵲感吾顙,游於栗林而忘真,栗林虞人以吾為戮,吾所以不庭也。
譯文
莊周在雕陵的籬笆旁漫步,看見一隻奇怪的鵲從南邊過來,它翅膀寬有七尺,眼睛大(得直徑)有一寸,(經過的時候它的身體)碰到莊周的額頭來到栗樹林中。
莊周說道:“這是什麼鳥啊,翅膀大卻不會飛,眼睛大卻不會看?”(說著)提起褲子快跑(追蹤),拿了石子(準備)打鳥把它抓住。(這時他)看見一隻蟬,因為剛剛找到一處很好的蔭涼而忘記了(隱藏)自己的身體;(一隻)螳螂躲在旁邊準備抓那隻蟬,看到就要有所捕獲卻忘了自己的身體;(那隻)奇怪的鵲跟著螳螂準備抓它來吃,只知道(眼前的)美味卻忘了自己的身體。
莊周猛的驚覺道:“不好!事物都有福禍兩面,福禍是互相依存的啊!”(他)丟掉石子走開了,園丁追著他問他(為什麼好好的放棄,不打那鳥了)。
詩作作者
蘇軾(1037~1101)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公元1057年(宋仁宗嘉祐二年)與弟
蘇轍同登進士,授福昌縣主簿、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召直史館。公元1079年(神宗元豐二年)知湖州時,以訕謗系御史台獄,次年貶黃州團練使,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公元1086年(哲宗元祐元年)還朝,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公元1094年(紹聖元年),又被劾奏譏斥先朝,遠貶惠州、儋州。公元1100年(元符三年),始被召北歸,次年卒於常州。蘇軾詩、詞、文、書、畫皆工,是繼
歐陽修之後北宋文壇的領袖人物。古文方面,是“
唐宋八大家”之一;作為傑出的詞人,開闢了豪放詞風,同
辛棄疾並稱“蘇辛”;在詩歌上,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在書法方面,與黃庭堅、
米芾、
蔡襄並稱“宋四家”。作品有《
東坡七集》、《
東坡樂府》等,今存《
東坡全集》150卷。
詩作原文
異鵲
熙寧中,柯侯仲常通守漳州,以救飢得民①。有二鵲棲其廳事,訖侯之去,鵲亦送之。漳人異焉。為賦此詩②。
昔我先君子③,仁孝行於家。
家有五畝園,么鳳集桐花④。
是時烏與鵲,巢鷇可俯拏⑤。
憶我與諸兒⑥,飼食觀群呀⑦。
里人驚瑞異,野老笑而嗟。
雲此方乳哺,甚畏鳶⑧與蛇。
手足之所及,二物不敢加⑨。
主人若可信,眾鳥不我遐⑩。
故知中孚化⑾,可及魚與豭⑿。
柯侯古循吏⒀,悃愊真無華⒁。
臨漳所全活⒂,數等江乾沙⒃。
仁心格異族⒄,兩鵲棲其衙。
但恨不能言,相對空楂楂⒅。
善惡以類應,古語良非夸⒆。
君看彼酷吏,所至號鬼車⒇。
作品注釋:
① 柯仲常,名述,福建南安人。得民,即得民心——受到人民的愛戴。
② 此詩元祐四年在杭州作。
③ 先君子,死去的父親——指蘇洵。
④ 鳥栖於樹叫“集”,么(音yāo)鳳,鳥名,這種鳥每當春暮桐花開時來棲息於桐樹上,故又名桐花鳳,古人認為是“靈禽”。
⑤ 鷇(音kòu),乳鳥。可俯拏,拏,同“拿”,言其巢低。
⑥ 諸兒,對“先君子”而言,對作者則是諸兄弟。
⑦ 呀,小鳥張口狀。
⑧ 鳶,鷂鷹。
⑨ 兩句說人所接近的,鳶與蛇不敢加害。
⑩ 《詩經·汝墳》:“既見君子,不我遐棄。”不我遐,即不遠棄我的意思。這兩句是說:人無傷鳥心,鳥有依人意。
⑾ 中孚,是《易經》中的一個卦名,意為心中誠信。
⑿ 豭(音:jiā),公豬。這裡借指獸類。
⒀ 循吏,奉公守法而又體貼民情的官吏。
⒁ 《後漢書·章帝紀》:“安靜之吏,悃愊無華。”悃(音kǔn)愊(音bì),心地誠實。
⒂ 臨漳,到漳州。所全活,他所保全、救活的人,即序中所指救飢的事。
⒃ 乾,岸。江乾沙,極言其多,數不清。
⒄ 格,這裡達到的意思,同於“可及魚與豭”的及字。異族,非人類,這裡指鵲。
⒅ 楂楂,形聲字,現在一般寫作“喳喳”。
⒆ 夸,誇大、誇誕。
⒇ 鬼車,鳥名,即九頭鳥、鴟裊。這種鳥是專吃小鳥,吃同類,傳說中它還吃自己的母親。這兩句詩是說酷吏恰與循吏相反,酷吏到哪兒,哪兒就有這種不祥之鳥叫。——他們帶來了鬼車,也帶來了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