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論新聞觀

異常論新聞觀是西方19世紀50年代以後開始流行的一種新聞觀念,認為最反常的事實就是最好的新聞。1882年,《紐約太陽報》采編主任博加特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參見麥爾文·曼切爾:《新聞報導與寫作》,廣播出版社版第53頁)這句話曾長期被誤以為是《紐約太陽報》總編達納說的,俗稱“達納定義”。這句話歷來被稱為新聞定義,也是不準確的。它是當時流行在美國的一種典型的新聞觀念,這種觀念認為只有反常的、失范的、少見的現象才是新聞。據美國愛德華·賀的說法,新聞事實頂好是那些“能讓女人喊一聲‘啊呀,我的天哪’的東西”。

(F·默特:《美國新聞史》,1956年英文版第27頁)由於博加特對這種新聞觀念的表述十分簡潔、形象、生動,所以流傳很廣,影響很大。對於異常論新聞觀念,曾任《芝加哥論壇報》編輯的喬治·G·巴士頓設計了一組公式,即:平凡的人物+非常的故事=新聞;人+成就=新聞;平凡的人物+百歲壽命=新聞。異常新聞觀念完全不理睬正常的,規範、平凡的,哪怕是十分重要的事實,而唯異常是問。因為他們認為新聞的唯一目的在於滿足讀者天生就有的好奇心。在西方,某些學者把好奇心的本能視作新聞起源的根據。(參見約斯特:《新聞學原理》,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譯版第3頁)新聞的起源從根本上說並不在於好奇心理的需求,而在於生產勞動的需要。因此一個人縱然充滿好奇心,如果他處在飢腸轆轆的時候,也只好對非常奇異之事漠然置之。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好奇心熾盛的現象也許是市民社會出現之後,開始流行的,所以異常論新聞觀念是市民階層的新聞觀念,它滿足市民的新聞趣味。異常的人和事可以成為新聞事實,假如它直接或間接地與讀者的利益和認識相關的話。異常論新聞觀念從整體上說是錯誤的,因為它無法說明新聞傳播的社會歷史使命,不能成為正確的新聞實踐的根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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