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論

異常論是西方犯罪學中解釋犯罪原因的一種論點。美國社會學家杜爾亥姆於1897年把異常這一概念引入社會學。認為犯罪是個人的世界觀同社會中現存的社會價值體系出現差異的一種失調狀態。是在社會相關情勢的影響下,發生了個人行為同社會規範的衝突,個人在社會生活中喪失了或迷失了方向。

異常狀態影響著人們對價值的理解,在從事偏差行為過程中學會犯罪的價值定向並造成重新犯罪。美國犯罪學家默頓從1938年開始用這一概念解釋偏差行為。認為犯罪行為不僅是由於文化結構和社會結構之間的矛盾而產生的,而且也是由於文化價值與達到這種價值的手段之間的矛盾而產生的。所以同自己文化團體相分離的個人,很容易走上偏差行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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