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發展戰略規劃;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區造林綠化和草地建設的指導性計畫,執行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程;指導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依法管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負責森林及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和開發利用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組織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編制並監督執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年度利用限額;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依法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負責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管理工作。
(六)承擔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
(七)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制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指導林木種質資源庫建設,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負責落實林業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全區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承擔林業和草原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全區林業違法案件查處;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級、市級和區級資金以及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省級、市級和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許可權審核區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和草原建設項目,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二)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重大林業和草原科研技術和科研成果的推廣;負責專業人才培訓和林業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區農村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
(十三)負責森林防火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防範森林火災的措施和對策;指導和監督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區(點)和其他涉林經營管理單位及個人落實防火措施;負責所屬林場或林業企事業單位的植樹造林、森林管護、森林防火、森林採伐、林區建設和林產品加工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草原防火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濕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室、人事教育與考核管理股)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和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工作計畫和工作制度,承擔機關文秘、會務、宣傳、信息、安全、保密、統計、信訪、政務公開、文書檔案、後勤等工作;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提案或意見、建議,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工作,擬訂林業和草原大數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省、市及區級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的實施;組織生態扶貧開發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指導林業和草原項目申報和資金管理;承擔統計信息、稽查、國有資產、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目標績效考核管理、教育培訓、大黨建、黨風廉政、黨務公開和群團組織等工作;指導林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林業科研成果的申報。承擔規範性檔案及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聽證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二)造林綠化產業股(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落實國土綠化政策,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森林城市建設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石漠化防治規劃,組織實施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承擔石漠化監測與評價工作;負責草原保護、草原禁牧、草蓄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承擔草原監測與評價工作;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林業產業建設。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監督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組織林木良種審(認)定申報工作,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安全。
(三)林草資源管理股
主要職責:擬訂森林和草原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和草原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林地和草原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天然林資源保護和木材檢查站、鄉(鎮)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行政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林政執法檢查;承擔許可權內徵用、占用和臨時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承擔森林和草原資源監測與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公益林。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執行野生動植物保護和人工繁育利用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發展規劃,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捕獵、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和野生植物採集經營利用。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等政策。
(四)國有林場和自然保護地管理辦公室(災害防治股)
主要職責: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國有林場改革工作;監督管理全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和自然遺產等各類自然保護地;制訂濕地保護規劃及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並組織實施濕地認定、濕地資源監測、評估;組織實施濕地保護、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承擔全區古樹名木大樹保護相關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災害綜合防治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林區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編制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承擔區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消防安全相關工作。
下屬單位
(一)畢節市七星關區國家森林公園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森林公園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宣傳貫徹《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森林資源,充分發揮森林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積極開展森林旅遊和森林康養工作;負責景區內森林公園總體規劃的制定和指導實施,參與景區內旅遊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工程項目指導實施及監督管理;指導森林公園發展工作;指導開展森林公園內的森林、林地以及野生動植物的管理情況檢查、監督;指導開展森林公園內旅遊安全監督檢查;指導景區內的植樹造林、綠化美化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以及對森林公園內森林的撫育管理工作;維護公園森林景觀;負責森林公園林業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畢節市七星關區石漠化防治中心
主要職責:參與編制全區石漠化防治工程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計畫;做好石漠化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檢查和驗收等事務性和技術性工作;參與編制全區石漠化防治工程重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做好項目爭取的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開展石漠化工程技術推廣與人員培訓工作;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畢節市七星關區退耕還林中心
主要職責:做好全區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組織、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宣傳退耕還林還草法律法規及政策檔案精神,根據上級下達的年度計畫任務,組織編制年度作業設計或實施方案並指導鄉鎮開展項目實施、政策兌現、檢查驗收、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四)畢節市七星關區天然林保護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天然林、公益林劃定和保護工作,總結天保工程建設成效;負責公益林管理服務相關事務性工作;開展公益林本底資源調查;負責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兌現事務性工作;開展森林生態效益動態監測和信息統計工作;開展重點公益林區劃和落界技術指導工作;開展天然林(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保護工作;承擔全區天然林保護工程效益監測、信息統計、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和工作匯總;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畢節市七星關區森林防火中心
主要職責:配合做好全區森林防火宣傳、物資儲備、火情監測預測、項目實施和火災預防等日常管理工作;協助開展全區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工作、森林火災撲救和災後調查、管理森林防火檔案、完善相關制度;推廣和套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六)畢節市七星關區林草資源服務站
主要職責:協助編制全區林地、草地、濕地保護利用規劃、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草原經營規劃方案;協助管理自然保護地相關事務工作;負責全區古樹名木的普查、保護工作;承擔全區森林、草地、濕地資源動態監測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編制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年度利用限額;負責依法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特別是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協助檢查重點保護以及列入我國簽訂的國際公約規定保護及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衍生物的憑證運輸,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檢查國家及省重點保護的珍貴稀有木材的憑證採伐、運輸及珍貴瀕危野生森林植物的運輸,保護珍貴稀有樹木和植物資源;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畢節市七星關區森林資源保護中心
主要職責:協助開展全區森林資源保護;配合主管部門依法查驗木材運輸證,查處違法運輸木材案件;協助主管部門堵截和追繳違法運輸的亂砍濫伐和亂收濫購的木材,維護木材生產和流通的正常秩序;協助查驗森林植物檢疫證,防止檢疫對象傳播蔓延;配合檢查重點保護以及列入我國簽訂的國際公約規定保護及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衍生物的憑證運輸,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配合檢查國家及省重點保護的珍貴稀有木材的憑證採伐、運輸及珍貴瀕危野生森林植物的運輸,保護珍貴稀有樹木和植物資源;協助查處亂砍濫伐、偷砍盜伐、非法占用林地、偷挖盜採野生植物、濫捕亂獵野生動物等涉林行政案件。
(八)畢節市七星關區白馬山國有林場
主要職責:研究制定林場發展規劃和計畫,規範林場各項規章制度;保護林場森林資源;抓好林場森林資源保護、造林、育苗和林地資源利用;提高綠化苗木和特種造林苗木質量,調整林業產業結構,搞好林場林業分類經營、森林資源管理、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蟲害防治;負責林場生物多樣性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種質資源收集和保存、林木良種選育、林業科研及新技術推廣、國家戰略儲備林基地建設、森林旅遊和森林康養開發、生態文化宣傳等工作;做好白馬山景區和罩子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林場有關涉林案件的查處;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畢節市七星關區拱攏坪國有林場
主要職責:研究制定林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規範林場各項規章制度;保護林場森林資源;做好林場造林、育苗和林地資源利用;提高綠化苗木和特種造林苗木質量,調整林業產業結構,搞好林場林業分類經營、森林資源管理、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蟲害防治;負責林場生物多樣性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種質資源收集和保存、林木良種選育、林業科研及新技術推廣、國家戰略儲備林基地建設、森林旅遊和森林康養開發、生態文化宣傳等工作;做好拱攏坪景區、烏箐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林場有關涉林案件的查處;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畢節市七星關區林業產業發展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全區林業產業(林下經濟)發展規劃,收集、發布林木採伐、林業科技、種苗、花卉、林產品等市場供求信息;提供相關林業政策法規、政策諮詢服務;配合擬定林木流轉辦法、操作規程,規範林木林地流轉;指導和服務林業經營組織,促進全區林業產業發展。配合執行政策性森林保險投保機制,收集、整理、上報全區森林資源和投保數據,配合保險公司搞好出險後的勘測、理賠工作;健全林權抵押貸款機制;負責全區刺梨產業規劃編制、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協調指導全區刺梨產業發展;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畢節市七星關區森林病蟲檢疫防治站
主要職責:開展森林災害防治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全區林業有害生物中、長期趨勢預報發布工作,提出防治方案;負責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對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應施檢疫的植物與植物產品進行產地和調運檢疫;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疫情調查分析、監測報告、風險評估、檢驗鑑定和相關技術培訓、宣傳與技術指導;負責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畢節市七星關區林業種苗站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林木種苗培育、檢驗和培訓工作,承擔林木種子、苗木質量抽檢工作;搞好種苗培育,協助管理全區林木種苗的生產、經營活動;指導全區林木種苗生產、調劑、儲備、種質資源管理及良種選、引、育、繁等工作;負責全區林木種質資源普查、收集、整理、鑑定、登記、保存、交流和利用;組織實施全區林木種苗發展規劃,實施林木種苗工程、體系建設;協助核發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對林木種苗質量進行檢驗,協助查處違法生產、經營林木種子行為,規範林木種苗生產經營秩序;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畢節市七星關區林業技術推廣站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和服務全區林業經濟發展工作,承擔全區林業科技開發、成果交流及技術推廣相關工作;負責實施全區林業技術推廣規劃、計畫,參與制訂林業技術標準,搞好良種引進,承擔林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模式、新技術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普及和宣傳工作;加強全區林業技術人員培訓,協調和指導全區經濟林和花卉的發展工作,指導全區無公害果品的安全生產;負責林業學術交流、科普教育及相關社會服務工作;承擔林業科技示範基地申報,負責區林學會日常工作,搞好林業智慧財產權申報和保護;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畢節市七星關區造林綠化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除退耕還林、石漠化綜合治理之外的其他造林綠化、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發展和義務植樹工作;負責全區植被恢復費造林、中央財政造林、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設等造林綠化工作,編制相關作業設計、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公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造林工作;配合各級造林綠化的檢查驗收;負責國家儲備林項目和鄉村振興工作;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十五)畢節市七星關區林業財務中心
主要職責:配合擬定財務年度預算和計畫,協助開展財務年度決算工作,抓好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單位財務業務核算工作,保障項目資金安全有效運行,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十六)畢節市七星關區林業數據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石漠化綜合治理、退耕還林還草、植被恢復費項目、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營造林工程數據資料統計及管理,審核營造林設計小班數據,負責監測全區林地數據、影像數據、地形數據等林業數據的使用,推進全區科技林業,智慧林業工作;承擔林業固定資產投資及統計工作;承擔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所獲榮譽
2022年8月,榮獲全國綠化先進集體(貴州)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