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振姬故居為清代中前期所建,坐落在村中的北隅處。由於其居官清廉,無論在任或辭官回鄉,所修住宅遠比不上商賈和其他官宦人家。
現存較完整的有住宅院二處,書房院一處,祠堂一處,還有兩處院落的房子已改建,但所剩的大門和老牆,其舊貌還依稀可見。畢家大院保存最完整而頗具特色的建築,是位於祠堂西側的七裹頭四合院。該院大門開在正西的南側,高大的門樓,厚重的院牆和樓檐包圍下的木構架,造就出宅院幽深的空間,樓面的護欄、窗欞、隔屏圖案簡潔大方,統一的模式使院落顯得規整而高雅。該院的大門掛落、樓檐梁枋、柱頭雀替等木雕飾品,大都嵌以精緻的八卦形圖案,其寓和其它大戶人家的民居建築一樣,意在保護和穩定住宅家族的生息和旺盛。伯方村的古建遺產。
畢振姬(1612—1681),字亮四,號王孫,又號頡雲。高平縣人。畢振姬一生行事,以儒家思想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為官兢兢業業、克己奉公,克盡職守;居家,勤勞簡約。雖然受時代和階級的局限,他的一些思想顯得迂而可笑,但在苛政迭出、貪風日熾的封建社會,他對民生的注重和對貪吏的批判,卻具有一定的社會進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