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壩縣自然資源局是留壩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留壩縣自然資源局
- 現任領導:郝武劍(局長)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規程、戰略規劃政策,擬定全縣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辦法和實施細則,建立全縣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標準體系、規範規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鎮(街道)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做好測繪地理信息管理有關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登記工作。貫徹執行中省市並制定全縣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鎮(街道)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配合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組織做好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和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全縣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配合做好礦產資源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地圖管理。組織實施地方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
(十一)推動自然資源領域人才和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指導全縣自然資源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
(十二)負責對鎮(街道)落實中省市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等重大違法案件。
(十三)牽頭負責並組織實施全縣避災、生態等同步搬遷工作。
(十四)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五)配合做好全縣招商引資工作,落實招商引資項目用地方面的優惠政策及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
留壩縣南環路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