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壩縣水利局

留壩縣水利局是留壩縣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留壩縣水利局
  • 現任領導:蔣黎明(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中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流域水利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承擔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工作。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組織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承擔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有關制度。負責提出縣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縣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編制並實施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全縣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實施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承擔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承擔重要江河湖庫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承擔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全縣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監督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政策制度。承擔水利建設市場分級監督管理,監督水利工程建設。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縣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級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實施農村安全飲水和自來水普及工作,實施貧困村安全飲水鞏固提升工作。負責節水灌溉工作。承擔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等制度。監督並實施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流域、跨縣區的水事糾紛,承擔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二)開展水利產業、科技和人才工作。負責水利產業招商引資工作,並做好相關服務保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相關技術標準及規程規範。負責全縣水利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四)配合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蔣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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